省推进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在杭州召开

29.04.2016  04:20

图 会议现场

  4月28日下午,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袁家军主持召开省推进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等23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

  会议学习传达了中办、国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精神,通报了前一阶段我省《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贯彻落实情况,讨论了《浙江省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并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

  袁家军常务副省长在讲话中强调,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意义重大,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增强改革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稳妥地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征管体制改革在我省落地生效。一是要加强统筹协调。省推进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地指导和督促,将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列入各级党委、政府深化改革的总盘子之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二是要精心组织实施。建立健全改革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合作,推进信息共享,及时协调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认真落实《浙江省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细化改革任务分工,加强工作考核督查。三是要形成改革合力。各单位要从全面深化改革大局出发,全力支持、积极参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落实好经费保障,努力完成好改革任务。国税、地税部门要切实担负起领头羊作用,按照“合作不合并”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健全合作机制,切实解决纳税人办税“痛点”问题和税收征管“难点”问题,不断提升纳税人获得感,推进税收征管现代化。四是要营造良好氛围。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广泛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预期,最大限度凝聚改革共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

  省国税局局长龙岳辉通报了前一阶段我省国税、地税部门贯彻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的工作安排和进展情况。领导小组成员结合所在单位工作职能,对《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所提及的改革事项进行了讨论,并就税务总局审议通过的《浙江省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原则上同意各项具体内容。与会各方还讨论通过了《浙江省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责任清单》,明确了改革工作责任。(省局办公室 许杭锋 供稿/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