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资本运作取得明显进展

22.03.2016  14:14

近年来,省国资委积极指导省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加大资本运作力度,加快企业上市和国有资产证券化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和良好成效。到2015年末,省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已有11家,比2014年增加了1家;省属11家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总股本275.4亿股,总市值2729.2亿元,其中省属国有股本179.0亿股,市值1687.1亿元。省属国有资产证券化水平稳步上升,2015年末省属国有资产证券化率已达46.5%。

一、积极推进并购重组。一是推进物产集团整体上市。物产集团以物产中大为平台于2014年10月13日正式启动整体上市,在省委、省政府的高效决策和各方共同努力下,2015年9月17日获得证监会核准批文,实现了整体上市工作仅历时约11个月的“浙江速度”,成为我省第一家整体上市的国有企业。目前吸收合并资产注入与配套募资发行股份工作已经完成,正在加紧进行物产集团注销工作。二是推动杭钢股份重大资产重组。杭钢股份于2014年12月17日停牌启动重大资产重组事项,2015年11月18日获得证监会核准批文,目前置入资产交割工作已经完成,部分置出资产交割工作正在进行。三是推动江山化工脱困重组。为解决连续亏损问题,江山化工于2015年9月10日停牌启动重大资产重组,由铁路集团将浙铁大风化工注入上市公司并配套融资,方案于2016年1月29日获得证监会受理,目前正在落实证监会反馈意见。四是推动国贸集团金融资产重组上市。浙江东方于2015年10月12日停牌启动重大资产重组,拟由国贸集团将相关金融资产注入浙江东方,重组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正在有序推进。五是推动完成物产中拓股份变动。根据省政府关于物产集团整体上市总体方案精神,物产中拓于2016年1月27日完成无偿划转的股份变更登记,交通集团成为其控股股东。六是推进宁波港股份重大资产重组。随着省海港集团的组建,宁波港已成为省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并启动了重大资产重组拟发行股份购买舟山港股份,于2016年1月27日披露了重组预案,现正在加快制订完善重组方案。

二、积极支持再融资。2015年以来,省国资委积极支持省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择机再融资,及时批复了4家上市公司的增发方案。物产中拓于2015年8月5日完成了定向增发,募集资金4.5亿元;沪杭甬增发H股事项已于2015年12月7日获得证监会核准批文,待择机发行,拟募集资金20亿元左右;巨化股份和嘉凯城定向增发方案已分别于2016年1月22日和29日获得证监会发审会通过,合计拟募集资金71亿元。

三、规范股份增减持。2015年以来,省属企业结合股票市场形势,择机规范进行所持控股上市公司股份的增减持。尤其在去年三季度A股市场剧烈调整之际,省国资委即时传达国家关于维护股票市场稳定的精神,要求各单位适时增持所控股上市公司股票。如巨化集团增持巨化股份1810.9万股,能源集团增持浙能电力316.7万股,杭钢集团增持杭钢股份363.9万股,浙商食品增持嘉凯城218.8万股等。其他几家上市公司也推出了维护股价稳定的方案,既有利于维护国有权益,又彰显国有股东的责任担当。另外,浙能电力100亿元和宁波海运7.2亿元可转换债券均于去年上半年全部转股,解除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