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在杭闭会

04.12.2015  19:01

  本网讯 今天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各项决议决定,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在杭闭会。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夏宝龙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副主任茅临生主持会议。

  为增强监督的刚性,巩固和提升司法监督成效,会议就省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依法履职公正司(执)法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浙江省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决议》,表决通过了省人大6个专门委员会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民政府、省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关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关于修改<浙江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关于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府规章设定罚款限额的规定>的决定》、《关于修改<海塘建设管理条例>等五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以及杭州市报批的1件条例,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夏宝龙在讲话中说,本次会议是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以后第一个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这次会议不仅是顺利完成各项议程的工作推动会,也是各级人大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精神的学习会和动员会。夏宝龙要求,一要学深悟透,牢牢把握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精神实质。认真思考和研判“十三五”时期人大工作面临的新机遇、肩负的新使命,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信心和决心,真正把全会精神融会贯通到人大工作中去。二要精准发力,始终聚焦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履职尽责。全省各级人大要坚决与党委中心工作合心、合力、合拍,在坚定不移打好转型升级系列组合拳、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全面深化改革等方面持续发力,做到立法正当其时、监督指向要害、作出决定管用,真正把人大工作做到关键处、做到急需处、做到细微处,努力干出人大的优势和成效。省人大常委会要着重抓好消除贫困现象和“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工作开展监督检查,促进各方面全面兑现向省人代会作出的承诺。三要深思细谋,认真审议制订好“十三五”规划纲要。要围绕“十三五”发展主题,积极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视察、专题调研等活动,引导代表把握大势、了解实情、体察民意,为提出有针对性的审议意见做好准备。要进一步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群策群力,使制定的“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更加具有指导性、针对性和可行性。四要凝聚人心,积极发动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共同努力。全省各级人大要丰富形式、拓宽渠道、创新机制,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着力提高人大工作公开性和透明度,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提升各项工作法治化水平,充分调动人民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推动“十三五”发展的强大合力,为我省高水平建成小康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渭山、毛光烈、袁荣祥、王永昌、厉志海、娰健敏以及秘书长厉月姿出席会议,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黄旭明、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齐奇、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云龙以及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