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对学前教育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

03.08.2020  11:40

  本网讯 近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省政府关于学前教育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和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跟踪检查情况的报告,并就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学前教育审议意见的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这是本届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对政府工作开展满意度测评工作。

  满意度测评设有总体评价以及编制学前教育总体规划、理顺管理体制机制、推动优质学前教育资源不足问题解决等10个分项评价,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常委会组成人员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价,对学前教育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总体满意。

  这次满意度测评是今年学前教育跟踪检查的重要环节之一。省人大常委会在2019年学前教育条例执法检查基础上,对学前教育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针对疫情防控带来的困难,适时增加民办幼儿园扶持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内容。在检查过程中,检查组书面听取省教育厅、省编委办等12个部门关于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报告,分赴宁波、温州、湖州、丽水等4个设区市及其所辖8个县(市、区)进行实地检查,委托其他7个设区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自查,检视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同时,委托浙江省教育现代化研究与评价中心对我省学前教育发展状况进行了第三方评估,为满意度测评提供参考。

  省人大常委会充分肯定学前教育跟踪检查和满意度测评工作,认为这是人大履行监督职能持续推动民生事项发展的有效方式,措施有力、效果明显。我省学前教育工作依然在依法治教、均衡发展、投入保障、师资队伍等方面的存在短板和不足,下一步,省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关注和跟踪学前教育工作,推动我省学前教育事业进一步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