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加强公共卫生法治保障地方性法规制定修改工作动员部署会

08.05.2020  15:07

  本网讯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及时跟进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修法工作步伐,5月8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加强公共卫生法治保障地方性法规制定修改工作动员部署会,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梁黎明,副省长刘小涛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出席会议。

  梁黎明指出,此次加强公共卫生法治保障地方性法规制定修改工作计划是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制定专项立法修法计划,是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坚决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是贯彻落实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委决策部署,完善我省公共卫生法治规范的重要举措,是加快补齐我省公共卫生领域制度短板,筑牢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防线的必然要求,是完善我省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高水平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的基础保障。

  梁黎明要求,一是充分认识加强我省公共卫生领域地方性法规制定修改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健全公共卫生法治保障体系是中央和省委确定的重大任务,省人大常委会及时部署开展专项立法修法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法治意义和实践意义。要全面认识理解、深刻领会把握、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要求,理顺机制、堵塞漏洞、补齐短板,完善我省公共卫生法治体系,为我省高水平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二是准确把握专项立法修法的重大原则和重要要求。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从省情和实际出发,增强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注重法制的有机统一、有效衔接。三是组建成立工作专班扎实推进公共卫生领域立法修法工作。此次专项立法修法数量多、任务重、难度大、节奏快,要参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做法组建成立若干工作专班,根据工作计划确定的任务、职责和时间,狠抓任务落实,推动各项立法修法任务精准落地,完善与“重要窗口”新定位新目标相适应的公共卫生法治保障体系。

  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常委会各工委主任、专职副主任,省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