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立法双组长会议召开

27.10.2020  14:27

  本网讯 10月26日下午,召开了《浙江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立法工作双组长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史济锡、副省长彭佳学出席并讲话。

  会上,省司法厅、省农业农村厅就条例起草总体思路、结构框架、主要内容等作了汇报。与会同志就条例的具体条款及下步需要注意加强的方面提出了相关的意见建议。

  彭佳学指出,立法工作要贯彻习总书记“重要窗口”的要求,在解决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上,浙江要率先突破、走在前列。立法要注意搞好三个衔接,一是和国家上位法的衔接;二是与国家其他涉农法规的衔接;三是与相关政策规定的衔接。最终使这部法规成为既符合全国通则,又体现浙江特色,更切实能解决实际问题的一部好法规。

  史济锡表示,这项立法工作从去年初就开始谋划启动,到目前为止,法规草案至少已经数轮、数十次起草、修改,无论是司法厅、农业农村厅还是我们人大法(工)委、农(工)委的领导都非常重视和关注这项工作,大家总的感觉是法规草案一稿比一稿好,一稿比一稿成熟,一稿比一稿有亮点。

  就下一步工作,史济锡指出:一要切实提高认识站位,深刻把握这项立法的重要意义。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作为七大战略之一写入中国共产党党章,这在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历史上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关系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全局性历史性任务,浙江作为“三个地”,按照“重要窗口”要求,应该说责无旁贷、义不容辞,必须高标准地把这项法规立好;二要切实定准历史方位,深刻把握这项立法的时代价值。要注意贯彻落实好正在召开的五中全会精神,要注意和十四五规划融合贯穿起来;三要切实找准着力方向,深刻把握好这项立法的基本原则。既要考虑到其统领性、综合性、促进性,又要考虑到其特色性,还要考虑到其规范性,要把全国通则、浙江特色和促进实效有机统一起来。

  省人大农委主任委员章文彪、副主任委员汤勇,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田梦海、省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副主任吴敬华,省政府副秘书长蒋珍贵、省司法厅厅长马柏伟、省农业农村厅厅长王通林,省司法厅一级巡视员杨必明、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沈素芹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