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入选《法治浙江“重要窗口”实践100例》

17.11.2020  16:46

  本网讯 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并作出了《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近日,这项工作被省委依法治省办确定为《法治浙江“重要窗口”实践100例》的选题。

  2019年,省委出台《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省人大常委会紧盯省委意见贯彻落实,将听取和审议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入今年监督计划,并作出《决定》。监察司法委作为具体的组织实施者,紧抓关键,周密部署,全力协助常委会做好专项监督。主要做法是:一是打好监督组合拳。将监督权与重大事项决定权相结合,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基础上,就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作出《决定》,细化程序性和制度性保障等方面的规定,为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提供制度支持。二是抓好《决定》学宣贯。《决定》出台后,监察司法委多措并举,狠抓《决定》学习宣传贯彻,与省检察院联合下发了加强学习宣传贯彻《决定》的通知,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举办公益诉讼检察开放日活动,确保《决定》实施成效。三是写好文章后半篇。积极参与省委意见贯彻落实的专项督查工作,受省委委托赴湖州、嘉兴开展了督查;将检察公益诉讼作为主任会议成员的调研课题,持续深入调研查找问题,撰写了《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调研与思考》,提出了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