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仲裁院“四到位”推动便民服务

11.11.2015  11:03
  景宁畲族自治县仲裁院本着“便民、利民”的原则,创新工作机制,推行有利于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的便民新举措,确保在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中达到“四到位”。 一是告知到位,对申请仲裁的个人和单位发放《劳动仲裁申请告知书》,把申请劳动争议所需材料及相关事项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减少当事人往返成本。同时进行劳动争议仲裁风险告知,告知当事人仲裁请求不当、委托授权不明、举证不能、超时限举证、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到庭或中途退出仲裁庭等行为可能追究的法律后果。 二是解答到位,在接访过程中,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第一位接待来访者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听取来访者的诉求,耐心解答来访者的疑问,客观分析原因,认真解决问题,直到来访人员满意而归。 三是服务到位,景宁畲族自治县仲裁院打造“亲和”特色服务品牌,规定了仲裁工作人员文明用语和禁忌用语。接待来访人员时,态度需热情,语气要温和,牢牢把握“礼貌、问候、倾听、询问、记录”这五个环节,以“爱心”换“舒心”、以“耐心”换“顺心”、以“公心”换“放心”、以“真心”换“安心”。使来访者从心底感到温暖,缓解情绪,从而达到解决矛盾的目的。 四是调处到位,按照“调解为主,裁决为辅”原则,推行“全程调解”办案模式,让调解贯穿案前、案中、案后等一切有利时机,促使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达成协议。截至目前,县仲裁院共调处劳动案件226起,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409.86万元。 (景宁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