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启动2015年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材料审查和诚信等级评定

02.03.2015  13:41

  自3月1日起至5月31日,绍兴市将对越城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新城范围内的各用人单位开展2015年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材料审查(以下简称“书审”)和诚信等级评定工作。

本次审查的对象是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民政局、越城市场监督管理分局或越城区民政局注册登记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有劳动用工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以下称用人单位)。审查内容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各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劳动合同、工时制度、工资支付、社会保险、职业培训等方面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

  本次书审的申报时间为3月1日至4月30日。已开通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企服宝)的用人单位,可根据企服宝中“书面审查”功能模块的提示要求进行网上申报。申报劳动保障诚信AAAAA级或AAAA级的单位需要填写《劳动保障诚信企业申请表》,对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备妥相关纸质材料备查。没有开通“企服宝”或者网上申报未成功的用人单位,带上相关纸质材料到所在镇(街)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办理纸质申报。

        5月份,市、区两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根据用人单位申报和审查情况确定抽查单位,组织开展上门实地审查。6月份,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将结合用人单位报送的材料和实地监察验证情况,开展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等级的评定。若用人单位没有按要求申报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造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将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由人力社保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予以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