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资委党委理论中心组举行 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

26.04.2017  20:44

4月20日至21日,省国资委在杭州举行党委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会,专题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切实扛起国资国企领域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当前意识形态领域形势的通报》和全国宣传部长座谈会精神。党委书记冯波声主持会议并作中心发言。中心组其他成员参加会议,副巡视员及委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列席会议。

冯波声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召开一系列重要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发表重要讲话,深刻阐明了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方向性、根本性、全局性的重大问题,为我们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指明了正确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省委夏宝龙书记也多次对我省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作出指示,要求始终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牢固树立阵地意识,以高度的清醒和自觉,一刻也不放松不削弱意识形态工作。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始终把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优势,不断巩固党执政的思想政治基础和理论基础。坚持抓好意识形态工作不放松,切实增强自觉性和坚定性,做到认识到位,行动到位,责任到位。

冯波声指出,要深化思想认识,站在意识形态斗争的前沿。一是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深化思想认识。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要从推进党的中心工作的全局深化思想认识。坚持两手抓、两手硬,做到同步推进,既要抓好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又要抓好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三是要从应对意识形态领域新挑战的角度深化思想认识。主动适应意识形态工作环境、对象、范围、方式的新变化,增强危机感、责任感、紧迫感,有效应对意识形态领域新挑战,把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牢牢掌握在手中,任何时候都不旁落。

冯波声要求,要清醒认识和准确把握当前国资国企意识形态领域的形势,及时掌握国资国企的舆论动向,及时发现和处置苗头性问题,加强对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的管理,增强工作主动性、精准性、有效性,确保意识形态安全,确保在国资国企系统不发生大的意识形态事件。要牢固树立抓意识形态工作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理念,增强履职自觉,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者、推动者、执行者,真正把意识形态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坚决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仗。

冯波声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以“开好党代会,迎接十九大”为主线,按照中央颁发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省委《实施细则》,强化责任清单,强化考核评价,强化问责追责,扎实做好国资国企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一是要压实主体责任。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位,坚持以上率下、上下联动,分兵把守、各司其职,党委在抓好本级本部门主体责任落实的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把责任压力传导下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对国资国企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一次排查,摸清风险点和薄弱环节,抓紧制定管控措施,提高防范风险的能力。要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在人员配备、培养培训、工作条件上加大投入,补齐工作短板,解决实际问题,为意识形态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二是要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坚持党管媒体原则不动摇,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讲好国资国企故事,传播国资国企好声音。要推动媒体融合发展,加强阵地建设与管理,加强舆情监测,建强网军队伍。要坚持正能量是总要求,管得住是硬道理,提高网上意识形态工作水平,牢牢掌握网络战场主动权,推动形成良好的网络舆论生态。三是要强化督促考核。细化完善对领导干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评价机制,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省属企业党委向省国资委党委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省属企业党委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履行党建责任制的重要内容,纳入干部考察考核、执行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强化结果运用。要严格追责问责,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强化问责刚性和“硬约束”,让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真正落地生根。

4月20日上午,中心组专题学习贯彻中办、国办印发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20日下午,组织全委副处以上干部到省人民大会堂参观了浙江省全民国家安全教育展;21日下午,省国资委党委召开了省属企业领导班子会议,传达中央有关文件精神,省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委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