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报 充分发挥侦察在环境监察中的作用

16.11.2015  18:30

充分发挥侦察在环境监察中的作用

7月29日7版

◆陈天力

侦察,并不是少数部门的专用手段,而是日常执法活动的重要环节之一。环境监察人员发挥好侦察的作用,往往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目前,具有较强实战意义的侦察手段,主要有技术侦察、实地走访调查、信息收集分析等。在日常环境监察中做好侦察,要抓好“三个注重”:

一是注重学习提高。

1.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掌握。

在熟练掌握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要理清常见环境违法行为的类型、表现方式和鉴别标准等,提高侦察的敏感性和鉴别力。同时,要不断加强对新出台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学习,提升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2.熟悉污染的产生环节和治理的工艺要点。

要经常深入环境监察第一线,熟悉企业污染产生的各个环节。这样,才能使侦察有量化对照标准,在实际工作中做到有的放矢。

3.熟练掌握高新技术的转化和运用。

日常环境监察已经不再是主要靠人的感官来感知,而是更多地运用各类监测(检测)设备,如探地雷达、放射性巡检仪、遥控无人飞机等高科技设备。因此,要密切关注和跟踪高新科技的发展趋势,尽快熟练掌握已有设备的操作技术,为提高侦察能力打好坚实的基础。

二是注重资源利用。

1.深化内部资源的整合运用。

执法靠运气是不科学的。排污申报登记、建设项目管理、信访等信息化系统,就是要为环境监察,特别是侦察服务的。要利用好资源优势,做好对比、类推、归纳、分析、筛选等工作,精确锁定行政执法的突破点、侦察的重点。这样,就可以基本实现对环境违法行为查一个,准一个。

2.扩大外部资源的收集分析。

要鼓励公众参与,收集和分析相关信息,为侦察提供大量有效的线索。同时,要注意对其他部门信息的主动收集,拓宽侦察信息来源渠道,提高综合信息的评估和分析能力。

三是注重实践归纳。

1.重视总结污染行业的污染对照因子。

造纸、印染、水泥、化工、电镀等重污染行业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地理集聚性,也往往具有相似的污染特性。通过长期的摸索,可以在不少行业找到相应的污染对照因子。这些污染对照因子对侦察企业治污情况,具有非常强的指导意义。

2.重视现场的细节把握和对比印证。

企业是在不断变化发展的。要对排污企业的原料、工艺、重要设备布局、排污走向、主要污染物、治理技术等做到心中有数。这样,就能对企业的新、扩、改项目十分敏感,一眼就能认出。

3.加强平时的走访调查。

环境监察人员要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和职业敏感性,不能等企业出了问题才去侦察。平时也要加强对企业及周围环境和群众的实地走访,做到明察暗访相结合,掌握第一手资料。

作者单位:浙江省杭州市环境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