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非法狩猎罪到义务护林员 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

09.03.2021  15:53

  近日,兰溪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非法狩猎的刑事案件,被告人倪某为防止野生鸟类偷吃枣子影响收成,购买了简易渔网,将自家农田里的枣树围起来,导致共80不同品种的野生鸟类遭殃。

  经兰溪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认定,该80只鸟类分别为浙江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戴胜2只、浙江省一般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八哥34只、斑鸠23只、麻雀17只、白鹭1只、白头鹎1只、黄眉鹀1只、乌鸫1只。案件经多方查证后审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该市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人倪某犯非法狩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作案工具渔网予以没收。

  由于倪某年事已高,且法律知识欠缺。法院对其进行了相关环境资源保护法律知识的普及并与倪某采取植树造林、提供劳务、营造动物栖息地等方式进行替代性修复达成一致。倪某主动签下《东升村生态环境管护承诺书》,郑重承诺自己将作为义务护林员,承担起自己所在村庄生态环境管护的义务,用自己的真实案例去宣传教育身边的人。

  下步,兰溪市林业局将继续大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普及科普知识,弘扬生态文明理念,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对保护野生动物资源重要性的认识,倡导文明、绿色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引导市民积极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局面。

(兰溪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