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六举措狠抓保障性住房阳光建设、分配、管理工作

02.09.2015  00:26

  近年来,遂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始终坚持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融入住房保障建设管理全过程,严格贯彻落实省厅《关于深入开展全省城镇住房保障阳光工程建设的暂行意见》,采取多项措施不断强化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全程监督管理,切实把保障性住房建设成为民心工程、廉洁工程,确保我县住房保障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一是充分重视,加强领导。该局始终将保障性住房建设廉政风险防控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将其列入该局年度工作计划和廉政建设责任制中,由局长总揽全局,局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并定期向县政府、市建设局和有关部门汇报工作情况。该县还专门成立了遂昌县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府办分管领导和该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的领导管理体系。
  二是制定方案,阳光建设。为了使保障性住房建设顺利进行,增加项目建设的透明度,该局专门制定了《保障性住房“阳光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实施保障性住房阳光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按照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依法惩治的手段,建立起廉政风险防控的综合防线。
  三是健全程序,科学部署。近年来,该局从以人为本的角度出发,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该县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管理,不断借鉴各地建设“阳光工程”的先进经验,建立健全该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工作程序。进一步严格保障性住房建设程序,项目决策遵循民主化、科学化原则,实行多方案比选。工程建设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程序报批。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均实行公开招标,并按设计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备案等程序严格执行,同时强化对各环节的监督管理,与施工单位签订建设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和廉政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
  该局还积极组织相关科室、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负责人开展廉政警示教育,组织学习《建筑法》、《招投标法》及《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关于深入开展全省城镇住房保障阳光工程建设的暂行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使依法建设、照章办事的思想深入人心。
  四是狠抓质量安全,实时监控。为了让群众住上“安心房”, 该局相关监督科室和下属单位对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用料质量、工程进度、施工安全等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积极开展专项检查与日常检查,实现建设情况由建设单位每日、每周、每月定期汇总上报。通过实时掌握工程信息,确保工程进度与质量,同时提前防控各种廉政风险。
  五是严把分配关,做到四公开三审核两公示。对纳入年度分配计划的公租房房源,按照新出台的《遂昌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和新发布的《遂昌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公告》全面实施阳光分配,公开申请条件、公开分配房源、公开分配过程、公开分配结果,并对所有符合申报的对象进行三级审核两级公示。
  六是全面实行阳光管理。强化动态管理,定期开展住房保障对象资格核查,及时掌握保障对象财产和收入变化状况,并进行公示;强化日常管理,定期开展保障性住房使用情况检查并做好登记,对违反规定将保障性住房出售、转借、出租(转租)、闲置、改变用途且拒不整改的,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收回保障性住房;强化物业管理,规范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积极推行保障房小区物业管理市场化,引入竞争机制,提高保障房物业管理水平。(遂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