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打车” 无证出租运营,路桥开出首张万元罚单

03.09.2015  00:55
 

“滴滴打车” 无证出租运营,路桥开出首张万元罚单

 

      利用“滴滴打车”软件从事无证出租运营,被执法队员发现后,还持刀进行暴力抗法。这几天,男子赵某结束治安拘留处罚后,又到道路运输管理局接受了一张1万元的“罚单”。这也是运管局首次因利用网络形式从事无证出租车经营而开出的罚单。

      8月,运管执法人员在台州客运中心(南站)附近检查黑车。一辆奇瑞汽车经过时,其中一名执法人员发现司机和乘客使用支付宝转账,怀疑该司机利用网络形式从事无证出租车经营活动,于是要求司机提供手机做进一步检查。不料司机不仅不愿意配合调查,还从后备箱中拿出了一把折叠刀,所幸没有人员受伤。随后,民警将司机带走,并作出了治安拘留的处罚。

      经查,司机赵某当天通过“滴滴打车”软件在某小区北门载客到台州客运中心(南站),并通过软件收取运费。运管执法人员经过进一步调查发现,赵某从2015年6月份开始使用该软件赚取运费,共计107单,赚取运费1000多元,但从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该行为违反了《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条,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道路运输管理局依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一项规定,依法对赵某处以1万元罚款。\

路桥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