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建设局内审促整改挽回国有资产

14.03.2017  17:04

       

2015年,湖州市建设局在对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下简称市造价站)进行内部审计过程中,发现被审计单位账龄长达20多年的历史遗留往来款19万元至今仍未收回。建设局针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整改建议,督促被审计单位于今年年初全额追回19万元往来款,避免了国有资产损失。

该局内审小组在对下属单位实施审计中,发现市造价站往来款19万元至今仍未收回的事实后,审计人员对该情况进行了调查,经了解,该款项是市造价站1995年应收省某报业开发总公司湖州市公司的往来借款,因该分公司已注销,该款项一直挂帐未核销。针对这一情况,局内审小组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市造价站限期内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实整改、追回款项,明确整改结果与单位年终各项考核相挂钩,落实主要负责人责任。市造价站领导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梳理往来款各环节,委托律师经过多方努力联系到省某报业开发总公司湖州市公司的债务承担方浙江某报业集团印务有限公司,通过法律诉讼程序,最终于今年初将历史往来款全额收回。

                            (赵建峰 何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