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局三举措推进新设立单位入库工作

30.07.2016  04:35

  建立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是统计系统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对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年以来,湖州市统计局高度重视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工作,为了确保“应统尽统”,保证基本单位名录库数据准确、更新及时,湖州市局依托湖州部门数据处理平台,认真做好新设立单位入库工作。 

   一、加强业务培训,明确工作要求。 湖州市局召开专门会议布置名录库业务培训会议,针对全市所有乡镇(街道)的名录库业务工作人员进行全员培训,通过现场案例分析、互动讨论答疑等形式,深入浅出,详尽细致地讲解名录库日常操作过程中遇到常见业务问题,明确县区、乡镇名录库相关工作任务以及新增单位任务量、完成时间节点等工作要求。  

   二、用好部门数据,确保数据质量。 湖州市局利用工商、税务等部门的企业基本信息资料,作为新增单位处理依据;利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浙江)和市部门数据处理平台中新设立企业的信息资料查询相关企业信息,确保入库单位信息准确。根据国家营改增改革新制度,重点加强与国税部门的联系。根据企业纳税信息更新维护基本单位名录库。 

   三、确保工作进度,及时更新维护。 为了使基本单位名录库数据信息准确及时,湖州市局定期通过名录库工作QQ群反馈各县区完成新增单位工作量完成情况,督促县区合理安排时间完成名录库新增工作,对于无法入库的新增单位,需要提供不能入库原因清单;针对新增单位不仅看量更要看质,通过新增单位差错率反映各县区新增单位完成工作质量;对于各县区提供无法入库新增单位的清单,湖州市局将进行随机核查,确保新增入库单位数据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