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进行网上公开征求意见

17.12.2015  19:10
                      为了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有关规定,温州市法制办起草了《温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规定》对温州市政府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和重大改革措施;社会保障、卫生和计划生育、教育等民生领域和环境保护、资源分配等方面的重大政策;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对相关群体利益可能造成较大影响的重大建设项目;与民生事项直接相关的使用重大财政资金的非建设性项目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启动、公众对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决策程序作了明确规定。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温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于2015年12月17日至23日在中国•温州网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供宝贵意见(传真:88967516,邮箱: [email protected] )。(温州市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