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森林公安全面开展春季护鸟行动

10.04.2017  18:04

  眼下正值鸟类繁育、春迁高峰,为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爱鸟、护鸟以及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4月8日,2017年温州市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月暨“爱鸟周”系列活动在苍南行政中心广场启动。开启当天,各项活动精彩纷呈,不仅举办了救护野生鸟类放生活动、野生动物标本展示活动,还通过微信互动形式,现场举办新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及鸟类知识问答比赛,苍南县少艺校学生现场作画的活动。市政协副主席潘长旺、市林业局局长王丽峰、苍南县副县长肖剑等领导,以及绿眼睛公益组织、温州市野生鸟类保护协会志愿者、学生等300多人参加了“爱鸟周”启动仪式。

  为集中打击非法猎捕、出售、收购野生鸟类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从4月1日起,温州市森林公安机关将结合“爱鸟周”活动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利剑”春季护鸟行动。行动的重点是打击在鸟类迁徙停歇地和栖息地肆意张网猎捕、诱捕鸟类、以枪猎鸟、投药毒鸟以及非法收购、出售、食用野生鸟类等行为。并针对非法猎捕者的活动规律,对鸟类活动的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开展巡逻看护,及时发现和制止乱捕滥猎行为。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市森林公安局要求各地加强与乡镇(街道)、工商等部门及相关行业协会的协作联动,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形成合力,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坚决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各类破坏野生鸟类的违法行为。并充分发挥群众和社会监督的作用,一旦接到案件线索,要立即出动查处,确保打击有目标,查处有力度。

  4月5日,市森林公安局接到温州市野生鸟类保护协会护鸟志愿者的举报,在东濒乐清湾的乐清市翁垟街道滩涂养殖区和胜利塘滩涂养殖区上有大面积的设网行为。为了及时制止对鸟类的伤害,第二天一早,市森林公安局局长黄以平就带领民警赶至乐清翁垟,与乐清市森林公安局、林业局、翁垟街道农办等多部门联合,现场联系到滩涂养殖户,责令其立即拆除了3000多平方米的捕鸟网。(温州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