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局推行说理式执法提升执法“人情味”

23.03.2015  15:55

近年来,温州市统计局转变执法理念,优化执法方式,积极推行说理式执法,在统计执法检查过程中,既要依法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维护统计法尊严,又要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向当事人说清事理,说透法理,说通情理,力争使执法工作每一个环节都充满亲和力。

一、执法现场,真情说理。 执法是最好的普法,在执法过程中,与当事人面对面,坦诚沟通,平等对话,帮助其分析存在的问题、产生的原因,并适时宣讲统计法律法规,规劝其主动改正,停止违法行为,努力实现以理、以法服人,使执法效益最大化。

二、事先告知,充分说理。 在执法检查之前,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向当事人详细说明执法检查工作的依据、内容、需要准备的材料、参与检查人员等。在检查之前,向当事人发放《温州市统计执法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当事人自己享有的权利和应当履行的义务,在调查询问中,询问当事人阅读权利义务告知书的情况并予以记录,确认已了解权利内容,充分保障当事人的陈述、申辩、申请回避、控告等权利。

三、处罚决定,全面说理。 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改变以往简单陈述案情、笼统表述证据的做法,着重从准确表述案件事实、详细列举案件证据、准确认定违法情节、讲明处罚裁量情理、交代清楚履行方式等方面加以规范,使当事人既明法理,又懂道理,更容易接受处罚,同时树立统计法制部门公正执法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