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局探索建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制度

16.08.2016  22:35

  为贯彻落实温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打造迈入全面小康社会标杆城市”的战略目标任务,客观、科学地反映全市各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实施进程,为各级党政领导及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提供数据支撑和决策参考依据,温州市统计局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在全省率先建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制度。 

   一、立足温州实际,确定统计监测指标体系。 建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制度,是一项开拓性的全新工作,温州市局紧密结合温州实际,借鉴兄弟省市的统计监测方案,经反复酝酿讨论,初步筛选确定温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内容涵盖经济发展、民主法治、文化建设、人民生活、资源环境等五大领域,共选取了人均GDP、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基层民主参选率、城乡居民教育文化娱乐支出占家庭消费支出比重、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单位GDP能耗下降率、环境质量综合得分等30个一级监测指标。 

   二、广泛征求意见,补充完善统计监测制度。 为了使监测制度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我们起草了《温州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发送至市卫计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环保局等10余个市直部门以及11个县(市、区)政府,广泛征求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的意见和建议,并将有关意见建议充分吸收进来,进一步补充完善实施方案,确保下一步统计监测工作做到有章可循。 

   三、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政府层面发文。 为了提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监测评价的影响力和重视程度,温州市局领导多次与市政府办公室沟通对接汇报,起草了《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代拟稿),报送市领导审签,市政府于7月19日印发了《温州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实施方案》(温政办〔2016〕65号),为温州市局顺利开展全市及各县(市、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制度保障。 

   四、严格工作流程,充分发挥决策参谋作用。 该《实施方案》明确了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统计局的具体职责分工,在数据审核、报送方式、工作进度以及成果运用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最近,温州市局已率先启动全面小康社会统计监测评价工作,指定由局综合处负责数据的采集、审核、校对工作,并着手编写汇总计算程序,对全市及各县(市、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展监测评价,尽快将评价结果报送市委市政府领导、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充分发挥统计的“参谋部”和“监测器”作用,为各级领导及时掌握全面小康社会实施进程提供决策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