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四措施”强力推进保障房审计整改

07.07.2016  16:55

今年上半年,温州市审计局在市本级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中,发现保障房任务完成不实、房源分配管理不严、资金管理使用不到位等问题,这些问题在连续三年的保障房审计中都不同程度存在的“老问题”。审计指出问题后,该市由住建、财政部门牵头,召集相关单位专题研究,逐项核对,分析原因,采取四项措施加以整改。

一、规范资金管理,保障项目实施。 针对审计中发现的由于项目开工缓慢,导致经开区埭头农房改造、郑岙村城中村改造等上级补助项目资金滞留在市本级财政的问题,采取由财政部门、乡镇街道等联合审核项目前期投入的前提下,全额拨付滞留上级补助资金1149.392万元,并以此为契机,督促项目加快拆迁进度,以保证如期完成任务。

二、完善系统建设,确保分配公平 。在动态管理难的问题上,采取与房屋登记中心联合开发住房保障监督系统,将市区已享受住房保障的对象纳入监管范围,发布《关于温州市区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实行日常化申请的通告》,从源头上实现对保障对象的有效动态管理。同时,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该市住房保障中心已取消25户不符合保障对象的保障房享受资格。此外,已全额收回55人违规领取的人才租赁补贴20.39万元,终止7人在保资格。

三、加强项目检查,提升建设水平。 该市住建部门以加强工程项目建设监督检查为抓手,严格把关保障房建设质量和进度,每月一汇总一通报,提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保障水平。今年已组织各区保障房建设检查与调研指导27次,协调解决工作困难和问题,同时建立城中村改造实施进度“日报”与“周报”制度,及时通报相关工作信息与攻坚任务进展情况。《温州市城中村改造工作简报》出刊46期,其中4期会同市考绩办联合通报。

四、健全管理制度,促进长效整改 。为强化监督效果,实现整改长效机制,该市住建部门还印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浙江省城镇住房保障统计月度报表报送工作的通知》,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管理;印发《关于抓紧落实2016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等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整理所有在建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数据库,开展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自查自纠活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