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召开全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座谈会

16.10.2015  15:48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政府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10月15日下午,温州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座谈会在平阳县召开,11个县(市、区)法制办主任、科室负责人等20余人参加会议。温州市法制办主任章剑青、副主任张红戈出席会议,
    会上,温州市法制办行政复议处处长应海桐同志传达了省法制办《关于规范告知行政复议申请权的通知》精神,平阳、文成、泰顺三个县汇报了各自在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工作中的主要做法,各县(市、区)法制办就进一步深化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展开交流、探讨。
    最后,温州市法制办主任章剑青同志作重要讲话。章剑青同志指出,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是时代发展、社会进步的客观要求,是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也是省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的明确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交流,强化保障,深化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一要突出重点,准确把握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推进方向。明确“建立健全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力争到2015年底,基本实现市、县、乡三级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到2016年底政府主要行政执法部门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目标要求,加快制订实施方案,确保在今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二要准确定位,以专职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和专职法律顾问为基础,聘请专家学者、律师等兼职法律顾问为补充,并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法律意见审核统一反馈、法律顾问工作协调、法律顾问事务监督、法律顾问工作考核”的的主导作用。三要及时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配套工作制度、考核和激励机制等,有效发挥法律顾问“思想库”和“智囊团”的积极作用。(温州市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