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市县权责清单6月底前全面公开

02.06.2015  12:06
              继今年一月份省政府各部门在完成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公开工作后,河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行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通知,要求当前重点抓紧抓好市县建立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工作。各市、省直管县(市)、县(市、区)务于今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编制公开工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的工作进度,由市、省直管县(市)、县(市、区)在省政府要求时限内,结合实际研究确定;权力运行流程图与行政权力清单要同步编制、同时公开。


  省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已公开


  承德宽城的李先生与合作方包装运营了本地一个景区项目。最近这几年,项目已经初具规模,李先生想申报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为此他特意打电话向在省直某单位工作的朋友咨询办理程序,没想到这个在省直某厅局工作的公务人员竟然一头雾水:“这个审批权应该在旅游管理部门吧,或者在规划部门,我也搞不清楚啊!”


  好在今年1月16日,河北省省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公开发布。省级权力清单编制范围包括省政府工作部门及部门管理机构,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并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政府直属事业机构(单位)及部门管理事业机构(单位),以及列入党委序列但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双跨部门。结合各有关部门职责情况,最终确定纳入编制范围的部门49个。随后在这49个部门的官方网站上,都公开了各自的权力名单明细。


  李先生用了整整一天时间,把这49个部门的权力清单看了个遍,“一是查一查我自己这个事情究竟归哪里审批,另一个也完全是处于兴趣,想看看这么多的省级各部门,究竟都管点什么?”


  经过仔细查询,李先生发现“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的审查和报批”这个职能,归属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


  “权力清单”是如何出炉的?


  记者从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了解到,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要求,研究制定了《河北省建立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指南》。省编委办把工作任务分解到省政府各部门,各部门按照职权法定、简政放权、科学分类、统一规范的原则,紧紧抓住清权、减权两个关键环节,对本部门正在行使的行政职权进行了全面清理和调整规范,分别提出取消、下放、转移等意见。


  省编委办对各部门报送的行政权力清单进行了集中审核。经审核规范,在部门自行减权的基础上,又集中减权516项,其中,削减427项,下放85项,移交社会组织4项。在此基础上,省编委办汇总各相关部门权力清单,编制了《河北省省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并请省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后,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进行审议。《河北省省政府部门权力清单》于今年1月16日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向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印发。


  省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已明确


  除了这样一份权力清单,50个省政府部门的责任清单也已经明确。


  《河北省省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编制,重点在于“法无授权不可为”,解决行政主体“乱作为”问题。而责任清单作为与权力清单相配套的改革举措,其重点则是“法定职责必须为”,解决行政主体“不作为”问题。


  在《河北省省政府部门责任清单》中,50个省政府部门的具体责任事项赫然在列,每个部门的“职责边界”已被明确,这些部门必须承担哪些责任、必须做哪些事情,一目了然。“有关部门”一直是公众声讨的一个“神秘部门”。在涉及到部门责任时,往往因为责任不明晰被一些部门相互推诿。以后这种现象可以避免了。


  对于一些公众容易混淆监管部门的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管等公共职能,责任清单用“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来加以明确,有效防止多头管理、权责不清、权责交叉等问题。比如,在省环保厅责任清单的“与相关部门职责边界”中,对“大气污染防治”一项监管职责,分别列明了省环保、发改、工信、住建、国土、农业、公安、财政等部门的具体职责,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及具体案例也被列出,公众皆可从网上查询到。


  找政府部门办事可以“按图索骥”


  沧州海兴的杨先生所在的单位需要做一个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乙级资质认定,在河北省水利厅官方网站上,杨先生很容易找到了水利厅的权力运行流程图。“有些时候,办一些正常的事情人们也喜欢找熟人,其实一个重要原因是不知道怎么办,权力责任和办事流程不清楚。这个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运行流程图一出,办事可以少很多麻烦。”虽然在这个行业里干了10多年,杨先生仍旧不敢说办起事来胸有成竹,而手里有了两份清单和一张图,“以后办事要方便多了。”


  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介绍,根据省政府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权力清单公开后,各部门还要于2015年3月底前编制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图。省编委办组织协调省政府相关部门,按照规范运行和透明、高效、便捷原则,进一步优化权力运行流程,简化不必要环节,逐项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截至今年3月底,纳入编制权力清单范围的49个省政府部门中,除3个部门因无部门门户网站申请在机构编制网统一公开外,其余46个部门已全部在本部门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开本部门权力运行流程图,广泛接受监督。


  各县市6月底前两清单一图编制公开


  近日,河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行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通知,要求当前重点抓紧抓好市县建立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工作。各市、省直管县(市)、县(市、区)务于今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编制公开工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的工作进度,由市、省直管县(市)、县(市、区)在省政府要求时限内,结合实际研究确定;权力运行流程图与行政权力清单要同步编制、同时公开。


  通知要求省政府部门在完成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公开工作后,要按照全面深化改革和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做好“两个清单”的完善工作,巩固和拓展改革成果。正在开展编制工作的市、省直管县(市)、县(市、区)政府部门,要按照既定工作安排,不断深入推进。工作进展缓慢的地方和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进度,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工作标准和时限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

  在执行方面,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跟踪问效,建立规范高效的问责机制,把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执行情况作为监督问责的重要内容,纳入对部门的考核指标体系,明确考核和问责的主体、范围、程序等,对违反制度规定,不作为、乱作为的,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