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局“四推进”提升统计法治工作实效

05.08.2015  17:28

  近日,淳安县统计局为进一步提升法治工作对统计业务的指导和保障作用,认真研究市局法治工作总体部署精神,结合淳安县统计对象和业务特点提出法制工作要“见行动、见实效、见提高”,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统计法治工作方式方法,稳步推进统计法治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推进县局依法统计建设,营造统计法治氛围。县局开展干部学法用法专题活动,对新人进行统计法知识培训,开展统计法律知识竞赛,提高工作人员学法的积极性。建立法制工作制度,完善统计法规制度体系。营造专业科室人员主动学法氛围,共同参与、共同建设,全面推进局法治工作,将依法办事落实到每项统计任务中去。

  二是推进统计诚信体系建设,打造守信统计行风。继续大力推进统计诚信企业评选工作,鼓励企业积极参与诚信单位评选。树立诚信标杆企业,并发挥标杆企业的示范作用,扩大诚信单位的影响力。继续完善企业诚信评价标准,建立企业诚信守法信用记录。同时,加大对统计上失信单位的公示力度,增加企业的失信成本,督促企业养成诚信报数的好习惯。

  三是推进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提高执法保障作用。组织开展执法培训工作,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法律知识水平,坚决杜绝执法不严、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加强执法案卷制作水平和审核监督,切实保障执法案卷质量。通过提高执法工作质量,有效减少企业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迟报、拒报等违法行为,发挥执法工作对统计数据的保障作用。

  四是推进法规服务功能建设,增强法规工作实效。在完成市局和县里规定动作外,进一步扩大法规工作实际效果。拓展统计法规工作社会服务功能,提供规范的统计法律咨询,推进统计法进社区、进企业,深入了解统计对象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统计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