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两证”查一查 办事效能大提升

29.01.2021  17:52

  为规范“林木采伐许可证”的审批和“木材经营加工企业建立出入库台账”工作,近期,淳安县林业局组织各办点办证员对全县2020年签发的采伐证和运输证开展为期一周的交叉检查工作。

  通过一周的清查,2020年1月至6月共办理木材运输证642份(根据《森林法》取消木材运输许可审批事项的规定,自2020年7月1日起,全省停止办理木材运输许可审批);采伐证2199份;“两证”签发都比较规范,台账资料做到了四清楚,即电脑台账清楚、入库台账清楚、出库台账清楚、证面清楚;发证依据材料齐全,采伐发证量严格控制在限额之内,发证错误率比上一年度下降36.2%。

  为规范今后的采伐证办理工作,淳安县林业局对办证员提出3点要求:一是加强学习,提升水平。除了参加省林业局组织的岗位培训外,还必须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家公益林管理办法》《浙江省林木采伐管理办法》《浙江省公益林和森林公园条例》《国家林草局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林木采伐许可审批服务指南》《采伐限额管理文件》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二是依法办证,按时完成。按照“全省八统一”和“最多跑一趟”的办事要求,采伐证办证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因此要求办证员每周必须到全国林木采伐管理系统查询进度,对发现已经受理而未办结的事项一定要走完流程,尽量避免受到红、黄牌警告。三是遇到问题,及时解决。2020年7月1日后,按照省林业局规定采伐作业设计要求落地上图,在办证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办证人员要及时与国家林草局信息中心、省级管理员、县级管理员联系,把问题解决到位。

  下一步,淳安县林业局将把本次查出的问题以通报的形式反馈给各办证点和林木采伐作业设计机构,并要求各单位对照问题认真落实整改。同时,对各个木材经营单位的结余指标进行核查,核查后的新指标将作为各个木材经营单位建立原料和产品出入库台账的依据。

(淳安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