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消费义工暗访200家店进行体验评价

25.10.2017  17:12

  为落实浙江省政府“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打响“放心消费在金华”品牌,强化对消费市场的社会监督,依据《浙江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建设社会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金华市消保委积极组织实施“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建设”消费体验评估工作,组织40名消费维权义工分5组“潜入”各县市区进行暗访、评价。
  截止9月30日止,全市共上报放心商店1123家,放心网店275家,放心餐饮235家。金华市消保委随机抽取了其中116家放心商店、30家放心网店、30家放心餐饮店进行了消费体验评价,经体验评价后通过合格率分别为90%、87%、93%。
  开展消费体验评估工作是消保委依法履行社会监督职能的具体体现,金华市消保委高度重视本次放心消费体验工作,体验前充分准备,周密计划,不打无准备之战。一是壮大义工队伍。根据在册消费维权义工名单,筛选出年纪轻、学历高、能力强的义工参与体验活动,同时通过微信招募,网站公开等各种渠道,积极发现并吸纳消费维权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强的新消费者代表,从而提升义工队伍素质。二是抓好业务培训。为切实做好“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建设”消费体验评估工作,根据浙江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建设社会监督管理办法要求,招集符合条件的消费义工(志愿者),对照浙江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建设评估管理办法,就体验标准、体验要求、体验须知进行培训,让消费体验员对体验环节熟知于心。9月6日,金华市消保委对参与放心消费示范单位体验活动的48名义工进行了集中培训,组织学习《浙江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建设社会监督管理办法》,逐项讲解体验评价表各项内容,明确评估标准、体验内容、重点注意事项等,打好消费体验的基础。三是完善组织分工。对参与体验的其中40名义工进行合理分组,指定各组的负责人,理清了职责,并强调体验中义工应遵循的纪律,要求严格保密,不得对外泄露体验时间、内容等信息,以保证评价工作的公平和公正。
  金华及时总结此次消费体验工作得与失,并巩固体验结果,与相关单位合作,全方位检查监督,形成长效机制,并通过本次消费体验,提升放心消费建设单位的服务意识,加速推进我市“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全力打造“放心消费在金华”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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