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消保委举行放心消费示范单位体验业务培训

22.08.2017  15:16

  8月18日,市消保委组织全市消费维权义工70余人,举办了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消费体验评价工作业务培训班。市消保委代主任彭振业参加会议并讲话。
  培训会上,市消保委组织学习了《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建设评估管理办法》及标准、《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建设社会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传达了省消保委培训会的有关指导意见精神,对放心商店和放心网店的消费体验评价表进行了逐条解读。会议指出,这次省政府提出开展放心消费示范企业创建活动,要求“以社会认可、消费者满意为基本原则”,特别提出示范单位是否放心要由消费者说了算,《评估管理办法》赋予了消保委对评价工作的体验评价职能,这是基于对消保委的社会公信力的充分肯定和认可,消费义工们一定要认真按要求做好该项工作,在时间上、工作上不拖后腿。
  彭振业对广大的消费维权义工献出宝贵的时间和精力投身于消费维权事业表示感谢,消费维权义工是消保委的一支衍生力量,消费维权义工参与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的体验评价工作,有利于弘扬义工的志愿者精神、有利于推动消费维权活动、从而有利于推动经济的发展。彭振业强调,义工在深入企业进行体验评价时要发扬“五心”精神:爱心、细心、耐心、苦心和热心,即在对消费体验评价工作充满热心和爱心的前提下,在体验评价打分时要有耐心和细心和苦心,从而确保这次消费体验评价工作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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