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开展“放心消费在浙江”百名店长培训

06.09.2017  16:00

  为了更好地实施“放心消费在浙江”,嘉兴市局、市消保委于8月24日举办全市连锁经营企业百名店长培训班,130余名门店负责人参加了培训活动,通过《消法》、《食品安全法》等宣传教育,提高了这些门店负责人的消费保护意识和处理投诉能力,以减少和避免消费纠纷的发生。
  培训中,市消保委建立了137名店长参加的消费投诉处理微信群,以加强消费投诉处理信息沟通和业务工作指导。同时,向社会公开发布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三项”措施: 一是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严格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加强企业管理,提高员工素质,生产和销售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安全的食品,以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需要。 二是充分履行社会责任。 为了让消费者能够更好地享受对商家产品的自主选择,作出实行无理由退货的决定,并将实行无理由退货的商品目录向社会公示和消费告知。 三是更好保障消费权利。 商家与嘉兴市消保委以及银行合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百万保障金制度”,出资100万元交由第三方――银行专项管理,对企业自行不能解决的消费纠纷,将自愿服从嘉兴市消保委的调处意见,如需要向消费者赔偿或补偿的,直接从保障金中作出理赔划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