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底全省海绵城市建设要完成“135”目标

21.04.2017  10:50

  根据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使城市既有’面子’,更有’里子’”的要求,今年浙江海绵城市建设要完成“135”的目标任务,海绵城市建设凸显氛围、初显成效。
  一是要确保1个城市、即嘉兴市通过国家试点城市考核验收。2017年底,嘉兴市完成海绵示范区建设,顺利通过国家组织的试点城市验收。
  二是各设区市在市区范围内至少建成1处不少于3平方米公里的示范项目。
  三是5个试点城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要全部开工建设。即1个国家试点城市宁波市、4个省级试点城市(绍兴、衢州、兰溪、温岭市)。(厅城建处 供稿 本站编辑 林文芳)



海绵城市试点衢州

海绵城市试点绍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