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五水共治初战告捷

09.04.2015  13:24

  

  105名领导被派到村里兼任第一书记,1056人担任村级河长 

  海盐五水共治初战告捷 

  跨行政区域交接断面水质从良好变为优秀 

 

  来源:中国环境报 2015年4月6日    第5版 

  

  ◆本报通讯员姜春燕  钟伟 

  记者  晏利扬 

 

  近年来,浙江省海盐县在深化“五水共治”的过程中,全面落实基层治水责任,激发群众参与热情,系统治水出成效。据了解,在2014年度浙江省治水考核结果中,海盐县跨行政区域交接断面从去年的良好转为优秀。全县7个市控及以上断面全部消灭劣Ⅴ类水质;与上年相比,Ⅳ类水断面增加了28.6%,Ⅴ类、劣Ⅴ类水断面均减少了14.3%。 

  “环境优美是每位老百姓的期盼。环境怎么改善?工作机制得给力,足够科学合理才能‘四两拨千斤’。”海盐县委书记沈晓红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扎根基层听民意 

  □一河一策绘战图 

  为强化基层治水责任,海盐县28名县级领导干部、16名部门负责人以及61名镇(街道)领导被派到全县105个村(社区)兼任“第一书记”。 

  “第一书记”通过“三定直联”等活动,深入村(社区)组织调查摸底,开展入户走访和专题讲课,与群众面对面进行“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重点工作的宣讲和政策的解读,将水环境综合治理的形势、任务和水环境保护的基本知识普及到每位农村党员和广大群众。通过认真倾听群众的建议和意见,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发扬参与意识,指导、协调、帮助所联系村推进“五水共治”工作。 

  同时,海盐县105个村(社区)统一编制了“清三河”作战图并上墙公示。图上标明黑臭河的位置、治理对策、责任“河长”、整治时间等要素,让老百姓对家门口的每一条河都了如指掌。 

  海盐县还积极深化“河长制”管理,鼓励当地老党员、承包组长、企业主担任河长。目前,全县已落实村级河长1056人,其中有270家企业认领了150条(段)河道治理工作,定向出资402.9万元,实现了三级“河长制”深化完善工作。 

  据介绍,2014年,海盐县全面完成120条、60.55公里的垃圾河清理;已完成59条黑河、臭河治理。全县干部群众组成志愿者队伍多次义务清理河道表面及岸边垃圾,清理河道1168条、220公里,参与人数达15040人(次)。 

  ■村村设立公示牌 

  □水质改善有奖励 

  为激发基层治水积极性,海盐县在各村(社区)树立113块水质公示牌,用红(劣Ⅴ类)、黄(Ⅴ类)、绿(Ⅳ类及以上)3种颜色分别表示水质状况,每月对公示河道确定的点位进行采样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更换公示内容,方便了群众对水环境整治的监督。 

  同时,海盐县出台了《海盐县镇(街道)、村(社区)镇级以下河道监测点水质季度考核试行办法》,每月对镇、村(社区)的水质指数及排名进行通报,并在网络、媒体公示;每季设立水质优胜奖与进步奖,对水质考核排名靠前、水质改善明显的村(社区)进行奖励,有效地减轻了治水先进村(社区)的治水经费压力,增强了各村(社区)的治水动力和责任意识。据统计,4个季度共有53个村获得奖励资金435万元。 

  根据水质监测结果,每月县“五水共治”办联合县环保、水利等部门召开水质分析现场会。通过对比上期数据,对水质变化的原因进行分析,对异常数据追踪调查,并对调查出的问题及时落实相关部门进行整改。通过积极探索,针对一些水质异常污染情况,因地制宜地创造了“拔烟囱”工作法,即根据监测数据,绘制柱状图,水质数据异常断面,在柱状图上表现为一个凸起。通过开展对这一断面周边污染源的追查,找准目标和原因并彻底截污处置,使相应断面检测数据迅速趋于正常,从而及时消除其下游水质的负面影响。 

  ■锁定重点污染源 

  □依法拆除养殖场 

  针对工业企业水污染治理,海盐县开展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提升工作,全面完成造纸、印染行业整治验收,化工行业也完成年度整治任务。继续加大全县废塑造粒加工利用企业专项整治力度,全县18家废塑料生产企业有4家被关停,3家停产整治。 

  根据河道水质以氮、磷有机污染为主的特征,海盐县锁住生猪养殖这一主要污染源头,按照“应拆尽拆”原则,依法限期拆除“低、小、散、乱”养殖场,已拆除违建猪舍142.39万平方米,淘汰母猪2.57万头、生猪存栏24.98万头。同时,大力实施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制度,从源头上减少废弃农药包装物对农田生态环境的污染。并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海盐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三年行动计划》,按照“纳管处理模式为主、就地生态处理为辅、分散处理为补充”的治理模式,同步推进生活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为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海盐县还开展了包括涉磷企业、百日专项等各类环境专项执法行动,有效打击污染环境违法行为。全年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12080人(次),检查企业4026家(次)。全年共立案182件,处罚款566.27万元,移送公安办理案件6起,并依法对11人采取强制措施。 

  此外,海盐县环保局制定了《2014年公众参与环境执法计划》,并多次组织开展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等参与的“点单式”和夜间执法检查,提高环境执法检查的公众参与度。 

  沈晓红表示,海盐县委、县政府将根据省委、省政府建设“两美”浙江要求,结合海盐自身实际,进一步加快生态环境建设,继续抓好“五水共治”等环境综合整治重点中心工作,打造江南水乡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