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海曙江北三个危改项目征收生效

17.12.2015  18:25
  宁波市危改项目“阳光征收”捷报频传。昨天,海曙区朝阳新村危旧房改造地块传来喜讯:截至下午,该地块签约户数达到441户,签约率突破80%,征收决定生效。这也是海曙区首例成功实施的成片危旧房改造项目。此外,江北区继孔浦危改3号区块提前达到80%征收生效比例后,又有两个危改项目征收协议生效。
  海曙朝阳新村危旧房改造项目涉及总户数548户,房屋总建筑面积2.92万平方米。项目于9月30日正式作出征收决定,经过一个月入户调查、评估等筹备工作,于11月10日正式启动签约,签约期限为50天,即至本月29日止。目前,项目提前14天达到80%的签约率要求。
  朝阳新村项目的成功实施为海曙区危旧房改造开了个好头。据海曙区相关部门透露,下一步,辖区内高塘一村、二村、西河街等危旧房改造项目也将陆续启动。
  除朝阳新村外,截至昨日,江北区义庄巷成片危旧住宅改造项目二号、一号区块签约率也相继突破80%。其中二号地块征收决定生效日比规定签约时间提前了一半,说明危改政策和“阳光征收”理念已深入人心。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我市棚改政策,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协议生效之日起24个月内,在本市购房并完成交易过户手续的,还可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实际购房资金少于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按契税证记载的购房资金)80%的比例得到购房补助。也就是说,成片危旧房改造征收居民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签约搬迁奖励加补助,最高可达征收房屋评估总价值的35%。因此,绝大部分居民选择了灵活性、自主度更大的货币补偿政策。
  以上三个项目已签约的441户、192户和211户被征收人中,货币化安置率分别为96.4%、95.8%和94.6%,货币化安置比例均突破90%,即有总量超过1000户被征收人选择货币安置,货币补偿已成为我市危改征收的主要补偿形式。
  目前全市所有已启动的危改项目均通过“阳光征收”信息系统实现网上备案和公开,被签约群众可登录系统实时查阅该项目进度、签约情况以及补偿信息。(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