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创新政府法制工作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05.11.2014  13:12
近两年,海口市法制局不断地创新政府法制工作,推动海口法制化进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两项工作全省领先:一是依法行政工作连续五年被评为全省第一,实现全省考核“五连冠”;二是行政复议工作获得国务院授予的“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先进单位”荣誉。


  五项工作全省率先开展:一是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启动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现全市行政复议资源的有效配置;二是出台政府合同管理办法,从法核、备案、清理等方面对政府合同进行了规范;三是出台《海口市行政程序规定》,确立我市政府行政程序立法的“母法”地位,解决行政机关“重实体,轻程序”问题;四是建立和完善规范性文件前置法律审核及备案制度,规定了未经制定机关法制机构审核的规范性文件不得提请审议,未经备案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依据,确保行政依据合法有效;五是加强顾问队伍建设,完善体制内与体制外、专兼职相结合的政府法律顾问体制,为市委市政府的法律事务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意见


  四项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建立行政诉讼案件败诉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启动我市首例败诉案件过错责任追究程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工作职责;二是编印《海口市行政违法案例评析》一书,选取近几年我市市区两级政府及其部门在行政处罚、行政确认等方面具有代表性的违法案例,逐一剖析,以案说法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警示和指导各级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三是对我市各执法单位的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标准、幅度予以细化、量化,对全市37家行政执法单位的14700项自由裁量权进行审核确定并向社会公布,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套上了“笼子”,减少行政处罚的随意性;四是加强行政权项清理审核,安排专人全程参与我市的行政权项下放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对全市各部门的行政权项及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重新清理。2007年至2013年共下放了129项行政权项;2013年市政府决定保留行政许可事项152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27项,搁置行政许可事项53项,搁置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15项,调整管理方式的行政审批事项39项,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7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