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县四家污水处理厂成功签约实行PPP模式

11.12.2015  09:29
  为了创新投融资机制,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12月2日,浦江县建设局与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草签了《特许经营协议》,将对该县城市污水处理厂、第二污水处理厂、第三污水处理厂和第四污水处理厂等四座污水处理厂项目实行PPP模式运营。根据协议,项目特许经营期限25年,项目估值约2.8亿元。这是浦江县首次实施PPP模式。
  在该项目PPP模式招投标过程中,浦江县污水处理厂市场化运营工作领导小组始终坚持一个“强化”,即强化“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原则。项目招投标采取“报名资格备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在实施方案编制及审批、资格预审、招标文件专家论证等一系列法定程序之后,在全国范围进行公开招投标,筛选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最终按得分高低由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中标。
  浦江县四家污水处理厂成功签约实行PPP模式运营,将有助于实现三方面目标:一是实现“有效吸收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公共事业管理”目标。四家污水处理厂实行PPP模式让第三方运维后,县政府和社会企业共同参与污水处理运营,由社会企业负责项目融资和运行,不但减轻了县财政投资压力,还将项目的一部分风险转移给社会企业。同时双方也形成了互利的长期目标,可以更好地为社会和公众提供服务。目前,四座污水处理厂经营权中标转让价为2.8亿元人民币,该县计划将这部分资金投入到农村污水截污纳管建设,进一步提高农村污水收集能力。二是实现“专业队伍做专业业务”目标。浦江县四座污水污水处理厂有在职员工70名,大部分是国有职工身份,污水处理专业技术人员不多。尽管近几年通过加强培训和管理制度建设等措施,污水处理厂日常管理水平有明显提升,但对特殊情况的应急处置,还无法与专业队伍相提并论。实行PPP模式后,第三方运营的项目公司将组建专业团队派驻浦江开展污水处理厂日常运维,将使浦江县污水处理水平有质的提升。三是实现“政企分开,监管分离”目标。浦江县四座污水处理厂原为县建设局局属单位,管理体制是集“裁判员与运动员”于一身。实行PPP模式以后,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立一家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直接管到每一个污水处理厂,每一个污水处理厂只是运行厂;县建设局对项目公司实行日常监管,从而真正实现政企分开、监管分离。(浦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