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立新时代潮头 守护绿色发展底色 浙江自然资源管理创造多个“全国第一”

27.12.2018  22:14

历史航程波澜壮阔,时代大潮奔腾不息。

40年砥砺奋进,记录了我国改革开放的辉煌历程,也记录了全省自然资源管理事业翻天覆地的变化。

从省地质矿产厅、省土地管理局到合并为省国土资源厅,海洋与渔业管理职能从分散到成立省海洋与渔业局,从省测绘局到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再到省自然资源厅,机构几度变迁,始终不变的是自然资源管理者勇立潮头、奋力改革的初心和使命。

40年春华秋实,自然资源管理为我省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历史性成就作出了重要贡献,并创造了多个“全国第一”:

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是全国首个获批的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15年9月,德清县实现全国首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首笔抵押贷款;

义乌市在全国首创首提、先行先试宅基地“三权分置”制度,开展宅基地资格权有偿转让;

2014年,率先开展生态“坡地村镇”建设,被评为“2017年中国三农十大创新榜样”;

2013年,率先向市县委托下放土地审批权,全面推进部门自身“放管服”改革;

2000年12月,全国采矿权出让第一槌在海盐县敲响;

1997年,常山县黄泥塘下-中奥陶统地层剖面被国际地质科学联合会批准为“达瑞威尔阶全球界线层型剖面和点”,成为中国第一枚“金钉子”;

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全过程,2005年率先启动绿色矿山建设;

2017年,舟山LHD模块化大型海洋潮流能发电项目投入使用,成为目前世界上唯一一台实现全天候稳定发电并网的潮流能项目;

2017年6月,全国首张个人海钓证在舟山“诞生”;

全国最早探索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工作;

率先全面完成省市县三级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率先开展建筑工程“竣工测验合一”改革;

2018年11月,首届联合国世界地理信息大会在德清县召开,吸引了全球的目光。

2015年8月,德清县全国首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40年岁月如歌,改革一路相伴,激活无穷能量。

浙江人多地少,素有“七山一水两分田”之称。人均耕地面积0.54亩,仅为全国人均水平的36%。浙江海域面积26万平方千米,是全国岛屿最多的省份。正是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改革精神,让自然资源管理事业发展历程焕发出不息的生机。

坚持耕地“占补平衡”,实施系列耕地保护重大工程,确保了耕地保护目标得到有效落实;

坚定落实节约优先战略,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示范省创建,以较少的资源消耗支撑了更高层次、更优质量的经济增长;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放在突出位置,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守护住了浙江的绿水青山;

确立海洋开放战略,建设海洋经济强省,海洋经济建设优化升级,成为全国海洋经济发展最快、最协调和活力最强的省份之一。

40年改革永不停步。

进入新时代,改革再出发。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接续奋斗,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书写自然资源管理改革发展新篇章。

市场配置资源  增强发展新动能

自然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改革开放以来,浙江省围绕提高资源配置质量和效益,推动自然资源改革创新,资源要素配置由计划分配转向市场配置,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和市场供求关系的价格形成机制全面建立,促进高质量发展。

推广海宁等地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经验,全面推行土地和矿业权网上交易,在宁波市、德清县开展土地二级市场试点,初步建立了统一、竞争、开放、有序的土地和矿业权市场。创造性提出“以项目定计划、以空间定计划、以占补定计划”的三年滚动用地计划管理新思路,推动用地差别化、精细化管理,把有限的土地资源配置到“大好高”项目和民生项目上。鼓励各地实行分年期出让、年租金制度、“先租后让”等土地出让方式,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助力实体经济发展。

实施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近7年来,共新发现矿产地16处(不含地热),在杭嘉湖平原区等地打出了地热井,为休闲旅游产业发展提供了资源。在全国率先建设地矿信用体系,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

加强海洋综合管理,优化海洋资源配置,全面提高海洋综合管理能力与水平,为浙江从海洋大省向海洋强省转变提供支撑和保障。在全国率先实施渔民转产转业战略,大力调整海洋渔业结构。临港石化工业、船舶修造业、临港能源工业和港口海运业等海洋优势产业在快速增长的同时逐步实现战略转型,其总体产业发展水平位居全国前列;海洋旅游业异军突起,成为全省国民经济中增长最快的产业之一;海水淡化、海洋生物资源开发和海洋新能源利用等海洋新兴产业也在全国具有重要地位。2017年全省实现海洋生产总值达7600亿元,位居全国前列。

发展经济,测绘先行。测绘工作为浙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相继完成杭甬、沪杭(浙江段)等铁路,杭州萧山国际机场(一期)等机场,镇海港等港口,钱塘江等航道,北仑等火力发电厂以及紧水滩水电站等建设工程项目的测绘工作。测绘工作实现了从模拟测绘到数字测绘再到信息化测绘的历史性飞跃。2017年德清地理信息小镇实现税收4.63亿元,实现连续四年翻番增长;“地理信息+”助力“最多跑一次”改革。

2016年8月,浙江省第二测绘院测绘队员在温州执行南麂列岛附属岛屿的航摄任务 周伟 摄

资源保护有方 守护生命共同体

土地、地质、矿产、海洋等自然资源是珍贵的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资源。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改革开放以来,浙江省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基本国策,加强矿产、海洋等自然资源保护。

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作为全国第一个获批的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土地利用实行分区管理和用途管制。浙江省也是全国最早开展第一轮矿产资源规划的省份,有效规范了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保护和合理利用。浙江省在全国率先开展农业地质环境调查,完成了全省重要农业区和沿海滩涂区调查面积43613平方千米。

加强耕地保护,牢牢守住浙江人的“饭碗”。全省划定永久基本农田2399.5万亩,其中示范区1000万亩。在全国率先全面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对耕地保护做得好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施行经济激励,2016年以来累计发放补偿资金近60亿元。先后组织实施“百万”造地保障工程、“812”土地整治工程、“611”耕地保护工程、“152”耕地生态建设保护工程等系列耕地保护重大工程,为确保全省3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提供了坚实保障。

挖掘资源潜力 提升集约利用水平

节约是大战略。改革开放以来,把土地、地质、矿产、海洋等自然资源领域,作为节约集约利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挖掘资源潜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支撑经济可持续发展。

组织实施“365”节约集约用地行动计划、亩产倍增计划与双控行动,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防止“摊大饼”式发展;积极争创全国节约集约模范县(市),我省24个市、县(市、区)被评为全国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全面启动节约集约示范省建设;大力推进城乡低效用地再开发,推进“三改一拆”拆后土地利用,建立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分配与存量建设用地盘活挂钩制度。截至2017年底,全省单位建设用地国内生产总值达到26.2万元/亩,新增工业用地投资强度达288万元/亩;大中型矿山占比达63.3%,单个矿山年均开采规模达98.05万吨。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走在全国前列。

践行绿色发展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自然空间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空间载体。改革开放以来,自然资源管理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珍惜每一寸国土,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加大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力度。

浙江省践行“两山”理念,在全国率先启动绿色矿山建设。截至目前,已有71 家矿山纳入全国绿色矿山名录库,数量居全国之首。培育建设了湖州新开元碎石有限公司等一批全国标杆企业,湖州市仁皇山废弃矿山治理成果在中宣部“砥砺奋进的五年”大型成果中展出。

逐步加大对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投入。2017年,浙江省出台加强海洋综合管理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政策意见,率先开展海岸线资源分等定级、自然岸线与生态岸线“占补平衡”、海洋资源环境承载力监测预警机制和海洋空间资源市场化配置等制度建设的有益探索和尝试。全面划定浙江海洋生态红线,将浙江重要海洋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和生态脆弱区纳入管控范围,划定海洋生态红线区总面积超过全省海域面积的30%。实施浙江省海岸线整治修复三年行动,预期至2020年完成全省342.58公里海岸线整治修复,构建黄金美丽海岸线。

南麂大沙岙海滨浴场。陈永琢 摄

坚持严格执法 “亮剑”守土成果丰

改革开放以来,浙江强化法治建设,加快立法,严格执法,严厉打击破坏自然资源的违法行为。

浙江先后出台《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浙江省矿产资源条例》《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浙江省测绘管理条例》《浙江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办法》《浙江省基础测绘管理办法》《浙江省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规规章,自然资源管理领域法规政策体系逐步完善。

相继开展保护资源严格执法“亮剑行动”、“一打三整治”专项行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力地维护了自然资源管理秩序。在全国率先探索非诉案件“裁执分离”机制,解决了一大批历史遗留问题。借助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技术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实现省级卫片全覆盖,违法占用耕地比例大幅下降,新增违法用地得到有效控制。全面推行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积极推进信访积案化解,信访总量大幅下降,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推动共享发展 着力保障改善民生

改革开放以来,自然资源部门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改革创新,实践探索,努力推动共享发展。

全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17年,浙江省把消除1000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列入十方面民生实事之一,全省全面推进“除险安居”三年行动。截至目前,全省基本消除地质灾害隐患3650处,其中消除威胁30人以上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712处,受威胁人数减少12.19万人,连续两年实现了地质灾害人员“零伤亡”。

遂昌苏村地质灾害安置小区。

深入开展规范宅基地管理、破解农民建房难专项行动。近5年来,共落实无房户、危房户建房共55.2686万户,涉及用地面积7.3万亩。积极保障民生项目用地,对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旧房改造、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实行应保尽保。

海洋预报减灾机制体制不断完善,海洋灾害防御能力全面提升。全力做好防台应对,确保海洋渔业防台“零死亡”。持续为沿海各地提供科学的预警报信息,力求筑起生命财产安全的“防护堤”。全面实施标准渔港建设,渔船停泊、避风条件有了很大改善,基本解决了基础设施落后、港池有效避风面积严重不足、服务功能偏低等的问题,为“平安浙江”建设提供了重要保障。

随着应急救援等对测绘与地理信息公共服务提出的新要求,浙江加强测绘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不断提高公共服务能力。省突发事件、防汛减灾、地质灾害等多个应急管理地理信息系统建成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