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学技术厅2015年部门预算

05.03.2015  18:32

一、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牵头拟订全省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科技工作方针、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2. 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全省科技创新环境营造、人才培养、条件建设和研发支持等方面的各类科技计划,负责统筹协调全省科学技术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成果转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产业化工作,牵头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指导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科技投融资体系建设工作。

3.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的政策和措施,负责全省科研院所体制改革和相关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指导技术市场、科技中介机构、民营科技机构和科技社团工作,拟订全省科普规划和政策,负责全省科技宣传信息和软科学研究管理工作。

4. 负责组织制定全省企业科技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科技孵化器、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等各类科技创新载体和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的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

5.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化政策和措施,审核、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等各类科技园区建设。

6. 负责拟订和实施科技促进工业、农业、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

7. 加强与中科院、工程院、高校院所、国防科技系统等各方面的科技合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实施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促进联合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

8. 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议,优化科技资源配置。

9. 负责拟订全省科技成果推广的政策和措施,做好科技成果管理和科技奖励评审的组织工作。

10. 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科技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11. 在授权范围内,负责管理全省科技外事工作,组织拟订国际科技合作和交流政策,制定和实施相关计划,受委托审批或报批出国(境)科技团组;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国内外先进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技术出口工作。

12. 牵头拟订全省知识产权发展规划、方针、政策;负责组织协调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开展专利行政执法工作,承担规范专利管理基本秩序的责任,负责全省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专利代理等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工作,负责全省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工作。

13. 指导协调省政府各部门与各市、县(市、区)的科技和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科技强省和知识产权战略,推动各地区、各行业科技进步。

14. 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浙江省科学技术厅预算包括:厅本级预算、省地震局预算、2家厅属事业单位预算、19家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和18家改制科研院所预算。具体单位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本级

 

2

浙江省地震局

中央和地方共管事业单位

3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

厅属事业单位

4

浙江省科技人才教育中心

厅属事业单位

5

浙江省林业科学研究院

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

6

国家林业局竹子研究开发中心

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

7

浙江省海洋水产研究所

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

8

浙江省淡水水产研究所

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

9

浙江省海洋水产养殖研究所

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

10

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

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

11

浙江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

12

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

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

13

浙江省医疗器械研究所

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

14

浙江省医学科学研究院

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

15

浙江省中医药研究院

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

16

浙江省科技信息研究院

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

17

浙江省体育科学研究所

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

18

浙江省能源与核技术应用研究院

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

19

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院

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

20

浙江省电子产品检验所

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

21

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

22

浙江省交通科学研究院

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

23

浙江省科技发展战略研究院

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

24

浙江省电子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

改制科研院所

25

浙江省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改制科研院所

26

浙江省中明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改制科研院所

27

浙江省建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改制科研院所

28

浙江丝绸科技有限公司

改制科研院所

29

浙江省冶金研究院有限公司

改制科研院所

30

浙江省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改制科研院所

31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改制科研院所

32

浙江省普瑞科技有限公司

改制科研院所

33

浙江纺织服装科技有限公司

改制科研院所

34

浙江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改制科研院所

35

浙江省粮食科学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改制科研院所

36

浙江省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改制科研院所

37

浙江舞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改制科研院所

38

浙江天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改制科研院所

39

浙江天科高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改制科研院所

40

浙江省中药研究所有限公司

改制科研院所

41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改制科研院所

 

二、浙江省科学技术厅2015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2015年收入预算248566.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33291.69万元,占53.62%;专户资金14396.81万元,占5.79%;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34162.95万元,占13.7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2590.94万元,占5.07%;其他收入3396.55万元,占1.3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7350.76万元,占2.96%;上年结转收入43376.75万元,占17.45%。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2015年支出预算245489.55万元。

1. 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33万元,教育支出30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27038.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8.2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04.55万元,农林水支出4417.2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372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65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991.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35.33万元,其他支出200万元。

2. 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49100.4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6717.31万元,项目支出171659.58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8012.19万元。

结转下年支出3076.9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5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知识产权事务(款)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支出(项)410万元,主要用于知识产权管理方面的支出,包括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考点考务及培训、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培养等支出。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质量技术监督技术支持(项)1455万元,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安排的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更新检验装备等支出。

3.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40万元,主要用于全省科技系统管理干部的知识更新、业务水平及服务能力提升等培训支出。

4. 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543.21万元,主要用于省科技厅机关人员、日常运转等支出。

5. 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603.30万元,主要用于省科技厅科技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包括科技计划和项目管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事务支出。

6. 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300万元,主要用于科技大院物业管理以及科技后勤服务中心人员、日常运转等支出。

7. 科学技术支出(类)基础研究(款)机构运行(项)175.84万元,主要用于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人员、日常运转等支出。

8. 科学技术支出(类)基础研究(款)自然科学基金(项)12793.50万元,主要用于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与管理等支出。

9. 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项)24436.74万元,主要用于省林业科学研究院等应用研究机构人员、日常运转等支出。

10. 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社会公益研究(项)398.40万元,主要用于应用研究机构社会公益科研项目支出。

11. 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29745万元,主要用于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技术创新活动,包括省重大科技项目研发、公益技术与政策科学应用研究、农业新品种选育以及对我省领衔承担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配套等支出。

12. 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项)2016万元,主要用于网上技术市场建设与科技成果转化等支出。

13. 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机构运行(项)5014.72万元,主要用于省科技信息研究院、省计量科学研究院等向社会提供科技信息资源服务、科技计量和检测服务的科技服务机构人员、日常运转等支出。

14. 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技术创新服务体系(项)6424万元,主要用于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省级企业研究院、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等公共平台与载体建设支出。

15. 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科技条件专项(项)18690万元,主要用于省科创基地(科技城)建设、重点科研院所扶持、科技文献资源建设等科技条件专项支出。

16. 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4840.60万元,主要用于省科技信息综合楼、国家医疗器械检验中心等设施建设支出。

17. 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科技奖励(项)2380万元,主要用于省科学技术奖励支出。

18. 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转制科研机构(项)4312.52万元,主要用于对已转制为企业的18家科研机构的离退休人员补差支出。

19. 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6791.04万元,主要用于重点科技创新团队培育、科技行政事务委托和科技部门机动资金等支出。

2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948.23万元,主要用于省科技厅机关的离退休人员支出。

2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38.45万元,主要用于省科技厅机关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2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635.88万元,主要用于厅属事业单位、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23.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24万元,为省海洋与渔业局安排的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农业产业技术创新与推广支出。

24.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2075万元,为省海洋与渔业局安排的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省水产引种育种推广示范、水产品病害监测与防控等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5.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工业和信息产业支持(项)300万元,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安排的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省电子信息产品检验所的省软件及智慧应用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出。

26.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其他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款)其他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项)350万元,为省发改委安排的基本建设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杭州地磁台迁建支出。

27. 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类)地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816.53万元,主要用于省地震局防震减灾工作日常运转支出。

28. 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类)地震事务(款)地震监测(项)641.30万元,主要用于地震无人职守台站、台网等设施运行维护以及地震监控中心改造与观测设备购置等支出。

29. 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类)地震事务(款)地震应急救援(项)300万元,主要用于防震减灾流动科普宣传教育基地等地震应急设施建设以及农村民居地震安全技术服务等支出。

30.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494.63万元,主要用于省科技厅机关、厅属事业单位、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31.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97.80万元,主要用于省科技厅机关、厅属事业单位、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发放的购房补贴支出。

(四)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 因公出国(境)经费:根据省外办安排的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5年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15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厅机关、厅属事业单位及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等单位人员的政府间科技交流活动及成果展示、科技项目合作洽谈、国际专业学术会议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 公务接待费:2015年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44.36万元,比上年下降2.37%。主要用于接待以色列首席科学家办公室、加拿大艾伯塔省创新和高等教育部、白俄罗斯国家科委、俄罗斯教育科学部等考察访问,香港大学、台湾工业技术研究院、匈牙利国家农业研究与创新中心水产与渔业研究所等科研机构专家学者来浙合作洽谈,上级及兄弟省市来浙政策调研、学习考察、工作交流等支出。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5年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39.89万元,比上年下降0.44%。均为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主要用于工作调研、“五帮一化”服务企业、政策宣传和监督检查、地震应急与台站建设、离退休干部用车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三、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 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 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 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 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知识产权事务(款)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知识产权事务等方面的支出。

1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款)质量技术监督技术支持(项):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用于补充、更新、完善技术手段和技术保障条件等技术支持事务的支出。

12.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省科技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13. 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省科技厅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的支出。

14. 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省科技厅机关开展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5. 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为省科技厅机关服务的后勤服务中心的支出。

16. 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项):指其他用于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7. 科学技术支出(类)基础研究(款)机构运行(项):指省科技厅所属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的支出。

18. 科学技术支出(类)基础研究(款)自然科学基金(项):指省政府设立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支出。

19. 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项):指省级应用研究机构的基本支出。

20. 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社会公益研究(项):指从事卫生、劳动保护、计划生育、环境科学、农业等社会公益专项科研方面的支出。

21. 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其他应用研究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应用研究方面的支出。

22. 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指用于从事技术开发研究和近期可望取得实用价值的专项技术开发研究的支出。

23. 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项):指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应用、推广和引导性支出,以及基本建设支出中用于支持企业科技自主创新的支出。

24. 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机构运行(项):指省级科技服务机构的基本支出。

25. 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技术创新服务体系(项):指国家为企业提供信息、技术、中介等全方位服务和支持,建立健全企业技术服务体系等方面的支出。

26. 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科技条件专项(项):指国家用于完善科技条件的支出,包括科技文献信息、网络环境支撑等科技条件专项支出等。

27. 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科技条件与服务方面的支出。

28. 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交流与合作(款)国际交流与合作(项):指为提升国家科技水平与国外政府和国际组织开展合作研究、科技交流等方面的支出。

29. 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科技奖励(项):指用于省科学技术奖励方面的支出。

30. 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转制科研机构(项):指对已转制为企业的省级科研机构的补助支出。 31. 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3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3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5.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指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36.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37.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技术推广(项):指良种繁育、新技术引进、区域化试验、示范和推广等支出。

38.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对外合作与交流(项):指履行国际公约、国际合作项目管理、对外联络等交流合作方面的支出。

39.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

40.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田水利(项):指国家对农田水利和打井、集雨设施、节水灌溉等水利设施的补助,小型水库除险补助以及排溉站、小水电站补助等。

41.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技术推广(项):指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技术推广事业单位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国内外先进水利技术的引进、试验、技术创新、推广、应用、宣传。

42. 交通运输支出(类)其他交通运输支出(款)其他交通运输支出(项):指除对公共交通运营补助以外的其他交通运输方面的支出。

43.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工业和信息产业支持(项):指支持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的支出。

44.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其他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款)其他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资源勘探信息等方面的支持。

45.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地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省地震局的基本支出。

46.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地震事务(款)地震监测(项):指地震监测台站、台网等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观测设备的购置、维护和技术升级,地震观测工作等方面的支出。

47.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地震事务(款)地震应急救援(项):指地震应急救援方面的支出,包括地震应急预案编制、应急演练,应急设备购置和维护,地震现场应急工作,抗震救灾指挥系统运行等方面的支出。

48.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9.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50. 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反映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附件: 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