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旅游局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

05.03.2015  17:26

浙江省旅游局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浙江省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统筹协调全省旅游业的发展,组织拟订全省旅游业发展的政策、规划和地方标准草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旅游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具体起草工作并监督实施。

  2.负责旅游经济强省建设的综合协调和推进工作;负责监测全省旅游经济运行;负责全省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工作。

  3.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省旅游人才规划;负责全省旅游行业岗位资格考试认证工作;指导全省旅游教育培训;会同有关部门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标准和职业等级标准;指导旅游院校做好旅游人才的培养工作。

  4.组织全省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工作;指导全省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引导休闲度假;指导假日旅游、红色旅游发展。

  5.负责编制全省旅游发展计划;指导旅游业引入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配合做好旅游业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

  6.负责全省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市场开发,负责全省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推广。

  7.组织制定旅游业管理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省旅游行业的精神文明和诚信体系建设。

  8.监督管理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规范旅游企业、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组织拟订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商品等方面的标准草案并组织实施。

  9.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省旅游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浙江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浙江省旅游信息中心单位预算。

  二、浙江省旅游局2015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浙江省旅游局2015年收入预算40331.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2402.52万元,占收入预算的55.55%;专户资金8447.18万元,占收入预算的20.94%;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1744.18万元,占收入预算的4.33%;其他收入70万元,占收入预算的0.17%;上年结转收入7667.55万元,占19.01%。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浙江省旅游局2015年支出预算40331.43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教育支出286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2.0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19.84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977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99.71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0677.4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685.82万元,项目支出23988.2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98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5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一、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

  1、高等职业教育(项)11894.34万元,主要用于浙江旅游职业学院的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基本支出包括在职及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及日常教学经费。项目支出包括学院二期工程建设、大型修缮、教学实验室建设、教学设备及资料购置、优势专业建设、国家奖助学金、师资队伍培养、人才公共租赁房等。

  2、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200万元,主要用于浙江旅游职业学院酒店管理专业实训教室建设。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472.0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工资和日常管理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

  1.行政单位医疗(项)24.6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职工的医疗保障。

  2.事业单位医疗(项)440.29万元。主要用于局下属事业单位职工的医疗保障。

  四、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

  1.行政运行(项)966.1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人员工资、日常办公运转经费等。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486.03万元。主要用于旅游人才培养管理、旅游信息化建设、旅游安全管理、政策法规和课题研究及旅游统计工作等。

  3.旅游行业业务管理(项)396.02万元。主要用于旅游行业管理、旅游综合改革、旅游市场监督管理、旅游产业发展规划编制等。

  4.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项)6773.26万元。主要用于旅游宣传促销、旅游项目管理等。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1.住房公积金(项)738.97万元。用于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

  2.购房补助(项)10.74万元。用于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购房补助。

   (四)2015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口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根据省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200万元,与上年持平。促销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到境外及港澳台举办旅游宣传促销活动、友好访问、参加国际会议、洽谈中外合作办学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99.9万元,比上年下降0.64%。主要用于接待各国政府旅游部门人员、境外旅行商、新闻媒体、国内外旅游宣传促销活动、旅游专家、各省市旅游从业人员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142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 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142万元,主要用于各国旅游部门政府官员、境外旅行商、新闻媒体及国内各省市旅游行业相关人员来浙江省考察旅游线路、旅游宣传促销活动、全省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旅游安全的监督管理、职业旅游教育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

  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施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施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旅游行业业务管理(项):指反映用于旅游行业业务管理的支出。

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方面的支出。

  9.教育(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指反映经国家批准设立的高等职业大学、专科职业教育等方面的支出。

  10.教育(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指反映用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实行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