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明起实施

28.02.2015  12:31

昨天,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即将于明天起正式实施。这是国内首部由省人代会通过的综合性社会养老服务地方性法规。

鼓励民间资本设立多种类型养老机构

明确公办养老机构应保障特困老人的养老需求

即将实施的《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共有八章五十六条。主要包括界定社会养老服务的概念、明确政府在社会养老服务中的职责、确立居家养老服务体系、规范公办养老机构的定位和收住范围、明确对民间资本的激励保障措施、强化对养老服务人员队伍建设的要求等六部分内容。

居家养老服务是社会养老服务的核心内容。《条例》规定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家庭养老支持政策,通过组织开展免费培训等形式,向家庭成员普及照料失能、失智等老年人的护理知识和技能。

条例》规定,政府投资设立的养老机构应当以护理型养老机构为主,并明确应当保障“三无”老年人等特困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等其他困难老年人申请入住公办养老机构的,应当安排收住。《条例》还指出,政府投资设立的养老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收住制度,向社会公开床位资源信息。

为了促进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条例》规定,鼓励民间资本设立多种类型的养老机构,鼓励通过委托管理、承包、合资合作等方式运营政府投资设立的养老机构。允许养老机构利用有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产权明晰的房产等固定资产办理抵押贷款。

今年新增养老机构床位2.8万张

力争培训两万名养老护理人员

到2014年底,全省共有社会养老床位数42万余张,其中机构床位31.2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机构床位约33张。有18.5万老人享受养老服务补贴,其中两万名低保家庭中的失能老人享受全额补助,实现应补尽补。

然而,数据显示,预计到2020年,全省户籍老年人口将达1186万人,约占总人口的24%。面对愈加严峻的人口老龄化现象和社会养老服务需求,浙江省今年将推出哪些新举措呢?

省民政厅副厅长苏长聪说,今年我省将新建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5000个,新增养老机构床位2.8万张,建设护理型床位1.5万张,实现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全覆盖,三分之二的农村社区建有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80%县(市、区)建有养老服务信息系统。有条件的县(市、区)率先实现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全覆盖。

此外,我省将继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力争培训两万名养老护理人员、20万名家庭护理人员。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记者 张梦月        编辑:郑海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