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选结果的公示

23.12.2015  12:06

  根据《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浙建建[2005]41号),经企业申报、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级有关部门初审、专家审查、评委会评议投票,浙江音乐学院(筹)校区建设工程等324项工程拟评为“2015年度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现将评选结果予公示,公示期7天。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情况以书面形式寄至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编。
  同时,请各地、省级有关部门和相关企业对公示的工程名称(全称)、施工单位名称(全称)、监理单位名称(全称)及项目经理姓名、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建筑面积(工程规模)等信息进行一次认真核对,如有差错,请及时联系。
  联系地址:杭州市百井坊巷77号16楼
  邮      编:310003        联系电话:0571—85068057
  附: 2015年度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名单

 

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
201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