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 新征程】浙江省余姚市优化供地结构纪略

08.11.2017  23:41

徐燮彪 摄

  一段时间以来,浙江省余姚市以国土资源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全国土地二级市场试点和宁波市工业用地弹性供应试点为契机,在土地领域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强化土地一、二级市场联动,从而促进有效投资落地,助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

  2016年8月至今,该市利用弹性供应方式出让工业用地6幅,总面积约9.69万平方米;累计消化闲置土地5282亩;完成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97个、4654亩。

  弹性供地  企业降低1/3初始用地成本

  11月初,位于余姚市泗门镇夹塘村的余姚市中建电器有限公司的一处工地上,一幢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的标准厂房已经封顶准备装修,很快将投入生产。和其他工业用地不同的是,这是余姚土地出让历史上第一幅按照弹性出让方式成功出让的工业用地,地块的使用权出让期限只有20年。

  据该市土地储备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这幅地“出让价格参照50年期一次性出让市场评估价格的55%确定”,最终被该市中建电器有限公司以每亩21万元的价格成功摘牌。

  为落实宁波市《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推进实体经济稳增促调的若干意见》,探索更灵活的土地出让方式,尤其是引导新产业新业态项目在发展初期集中资金投入到研发等生产性支出上,2016年8月,余姚市出台了《工业用地弹性供应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以差异化的供地方式满足市场多样化的用地需求。

  根据《办法》,余姚市提供了3种工业用地灵活出让的新方式:一是在原有土地使用权年限50年期的基础上,新增20年期和30年期两种出让年限;二是30年期的“先租后让”,其中租赁期6年,出让期24年;三是允许以10年、15年或20年租期租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余姚市是宁波市工业用地弹性供应的唯一试点。试点落地一年多以来,该市以弹性供应方式出让的6幅工业用地,土地出让金合计3648万元,同样的地块如果按50年期出让,出让金大约要多出近1600万元;实行弹性出让,等于帮企业降低了1/3的初始用地成本。

   开设“土地超市”  72家企业意向交易面积1619.46亩

  10月18日,一幅面积为6596平方米、因种种原因已经闲置了两年的工业用地通过余姚“土地超市”被客户“取走”,成功办理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预告登记。

  今年4月,余姚市出台《完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工作实施意见》,开始着手建立土地交易信息平台。具体说来,是由该市国土部门牵头,会同法院、经信、金融办、国资等部门和乡镇(街道、开发区),通过摸底调查和征求意见,结合该市地产市场领导小组确定的年度土地出让计划,全面掌握全市批而未供、供而未用、低效土地和闲置土地信息,形成全市统一的土地交易信息库。

  在此基础上,该市以土地交易储备中心、招投标中心和产权交易中心为平台,建立起统一的土地交易有形市场,构建起“信息发布—交易登记—交易审批—合同签订—权证办理”的完整交易体系。

  经过几个月的筹备,余姚“土地超市”正式开张。新开发的“余姚土地市场”微信公众号,集成了已有的国土部门、招投标中心和产权交易所门户网站,以及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等多种平台,广泛采集、发布土地交易信息。企业想要转让或者购买土地,都可以进入平台各取所需,如同在超市浏览货架一样信息透明;有意向转让土地的单位,也可直接向该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或属地国土所登记。同时,余姚市国土局拟定了国有建设用地二级市场转让审核权力事项清单,明确了办理依据、受理材料、工作流程等内容。

  据了解,目前余姚土地二级市场数据库和平台上登记的企业共有82家,其中意向申购的企业有10家,用地需求约138.9亩;意向交易的企业有72家,涉及土地面积1619.46亩。有4宗已完成审批,交易面积52.63亩,待业主签订补充协议后即可办理完成。另有4宗土地(面积23.87亩)已达成交易意向,等业主补齐材料完成审批后,即可办理交易手续。

  该市国土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解释说,除了已分割登记的住宅用地以外,所有国有建设用地交易都可以在该平台上实现快速交易。“土地超市”的设立,有助于加快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进度,有效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从而提高土地资源的配置效率。.

   低效用地再开发  综合效益评价倒逼企业“自我提升

  今年,沉寂已久的宁波思宏电器工业有限公司老厂区,又出现了工人们忙碌的身影。思宏电器厂3万平方米或低效利用、或闲置的老厂房,经余姚市国土部门牵线搭桥,被舜宇光电公司租用重新投入生产后,亩均产出从原来的100万元提升至4500万元,仅今年前10个月已实现产值约80亿元。

  近年来,余姚市以多种方式持续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2017年,该市新出台文件,对有关低效用地的历史问题处理制定实施细则,涉及的违法用地处罚标准定为25元/平方米,地上建筑物可由原土地使用者回购,按残值处理,资金由当地乡镇(街道)收取。截至目前,已按这一方式处置相关用地620余亩。

  此外,从今年起,余姚市建立企业用电、用能、用地、税收、综合产出  5  本台账,实施企业绩效综合评价,把评价结果作为土地供给、行政监管的重要依据,倒逼亩产效益较低的企业自主转型,提升用地效率。该市对于企业根据自身发展需求“零增地技改”的,不增收土地价款和城镇配套费。例如:占地面积约60亩的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零增地技改”扩建生产用房,新增建筑面积约3.38万平方米,用于溅射靶材生产项目,这一项目的研发成功填补了国内在该领域的技术空白,去年投产后已实现销售4.3亿元。

  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网站,作者   徐燮彪 朱年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