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得见的正义”——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汪瀚网络访谈实录

10.03.2016  16:03



  记者:2015年,浙江检察机关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方面做了不少工作。总体来讲,在打击刑事犯罪、坚持宽严相济政策等方面有何成效?

  汪瀚:过去这一年,浙江检察机关在最高检和浙江省委的领导下,围绕中心工作,积极履行检察职能,服务浙江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做了大量的工作,不少方面取得了新成效。
  比如,我们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放在第一位,在依法严格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依法稳、准、狠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努力减少社会对立面,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构建认罪认罚从宽处理、不捕不诉工作标准,对没有逮捕必要、犯罪情节轻微的依法决定不批捕7354人,不起诉6964人。着力加强检察环节社会关系修复,积极开展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和司法救助,传递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温度。


  记者:如今,环境治理话题成为两会上不可避开的热点话题。随着雾霾、污水等环境污染问题严峻突出,群众对“APEC蓝”常态化满怀期待。浙江检察机关如何强化对环境资源的司法保护?

  汪瀚:我们积极关注民生,回应社会关切,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司法获得感。近年来,浙江省委推出了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简称“两富”“两美”浙江)和以“五水共治”“三改一改”、创新驱动等推动转型升级的“组合拳”。我们围绕这些中心工作,加大了保障和服务的力度。
  比如,针对群众对生态环境的关切,去年我们深入推进环保检察,加大对环境的司法保护,集中开展破坏环境资源专项立案监督,对重大污染环境案件进行挂牌督办,依法打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资源犯罪,有效查防相关领域的职务犯罪,服务全省实践习近平总书记十年前在浙江工作时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努力为“美丽浙江”添彩。
  我们全年依法批捕环境污染犯罪392人,起诉1055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相关犯罪57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相关刑事犯罪32人,立案查处环境监管领域职务犯罪80人。

  记者:从生态环境话题,我们不禁又联想到病死猪、地沟油、假洋奶粉等这些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民生问题上来。近年来,检察机关坚持重拳出击,不断加大惩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力度。在此方面,浙江检察机关取得了怎样的成效?

 

  汪瀚:为回应群众对“舌尖上安全”的关切,我们组织开展危害食药品安全犯罪立案监督专项行动,依法从重从快批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443人,起诉1235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相关刑事犯罪12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5人,立案查办食品药品监管领域职务犯罪49人。 

  围绕群众关切的生产安全等问题,我们着眼促进规范生产安全等的监管和运营,依法批捕、起诉了一批重大责任事故、重大劳动安全事故、危险物品肇事等犯罪案件,并依法查处了事故背后失职渎职、权钱交易等职务犯罪19人。

  记者:浙江乌镇的互联网大会,吸引了全世界的目光。在经济发展遇到“互联网+”的时代,浙江省检察机关在服务经济发展方面,遇到哪些新问题?有何举措?

  汪瀚:针对“互联网+”时代出现的新情况,我们部署开展了通讯网络诈骗、P2P平台非法集资、危害电商发展犯罪的“涉网三领域”犯罪专项整治,并注重源头治理,服务浙江信息经济和智慧经济发展。浙江省检察院关于“大物流”、电商领域等犯罪情况分析报告得到了省委的肯定,促进相关制度完善,助推了社会治理创新。
  我们还及时出台意见采取措施,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积极运用职务犯罪侦查预防等职能助推创新发展,着力查办严重危害创新发展的职务犯罪,着力为创新发展营造廉洁、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着力为创业创新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今年初,浙江省委常委会在听取省检察院党组工作报告时,充分肯定了我们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方面所作的努力。在今年浙江“两会”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对此也都给予了积极评价。

  记者: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为防止和纠正冤假错、确保公正司法方面肩负着重要使命。2015年,浙江检察机关在这方面有何亮点和工作创新?

  汪瀚:如你所说,司法公正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既是我们的工作主题,也是人民群众对我们的期盼。去年我们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促进公正司法,努力实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为了防止冤假错案,近几年,我们相继推出了一些有效措施,比如在全国首创以客观性证据为核心的证据审查制度,审查逮捕实行每一个案件都必须提审等做法,得到了司法实务界和学界的认可。去年,我们在深化以往好做法的基础上,又着力规范证据审查标准,全面贯彻最高检推出的《刑事公诉案件证据审查指引》,制定的浙江版《毒品犯罪证据收集审查工作指引》被最高检推广,并在司法实践中加强非法证据排除。去年一年我们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依法决定不批捕5776人,不起诉1362人。

  记者:维护和促进司法公正,做起来绝不会像说起来这么简单。浙江检察机关在加强对审判工作、执行工作等方面的监督,有哪些亮点?

  汪瀚:我们在全国率先开展对审判前未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在被判处实刑后未被收押情况的监督,依法监督刑罚执行机关收监执行594人,率先开展对财产刑执行情况的监督试点,共监督了1845件,开展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督,依法提出纠正违法意见16件,并深挖隐藏在司法不公背后的腐败问题,立案查处涉嫌职务犯罪的司法人员40人,相关经验获最高检肯定。
  我们还积极探索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会同浙江省政府法制办在宁波等7个市、县开展协作机制建设试点,依靠各地政府的支持出台相关文件,健全行政审批、行政处罚、国资管理等信息对接机制和检察建议刚性落实反馈机制,并积极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促进法治政府和法治浙江建设。省检察院连续第六次获得建设法治浙江工作领导小组优秀成员单位的荣誉称号。

  记者:我了解到,浙江检察机关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很有特色,能否结合具体案例介绍一下?   


  汪瀚:好的。我先跟网友们讲一个检察机关挽救失足少年的故事。17岁的小力吹得一口好笛子,去年3月到杭州报考音乐学院时丢了钱,因为担心被父母责怪,一时头脑发热抢了单身姑娘的一百余元现金被抓。案件移送到杭州市西湖区检察院审查批捕,在了解到小力平时表现好,已向被害人赔偿了损失,并得到被害人的谅解等情况后,检察官对小力作出了不捕决定,使他如愿参加了高考。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官又多方听取意见,对小力作出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半年。
  考察期间,检察官一直和家长、老师等共同帮教小力。后来,小力顺利进入一家高校学习。考察期满后,西湖区检察院经过评估,对小力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并及时封存了他的犯罪记录,对他今后的学习、就业都不会造成影响。办案检察官还给他写了封情真意切的信。这件事经当地媒体报道后,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纷纷点赞。
  未成年人是明天的希望,依法保护他们就是保护我们的未来。我们通常讲的“未检工作”是指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去年,我们率先制定实施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意见,全面推行未成年人案件分案办理,落实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
  为了保护涉罪外地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我们率先探索实施检察机关执行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制度的细则,为他们寻找合适的“临时家长”参与诉讼和帮教,这项工作被列入浙江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十件实事。同时,我们还将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纳入法律援助范围;率先制定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实施细则,对执行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确保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到位,这一做法和经验被最高检推广,到去年底全省已经封存犯罪记录7697件。
  会同省教育厅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主题微电影校园展播等活动,注重从源头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去年我们对223名涉轻罪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决定附条件不起诉,在全省企业、社区建立70多个容纳犯罪未成年人改过自新的帮教基地。通过我们一系列的努力,传递司法温暖,最大限度地少捕慎诉少监禁、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最大限度地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记者: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打出一系列反腐“组合拳”,反腐力度前所未有,一连串“虎贪”“蝇贪”落网,反腐成为新常态。去年,在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方面,浙江检察机关交出一份怎样的成绩单?

  汪瀚:去年,我们坚决贯彻党中央、浙江省委关于“老虎”“苍蝇”一起打的部署要求,持续加大对职务犯罪的查办力度,依托信息化和专业化、规范化,积极推动侦查方式转型升级,着力在精确打击职务犯罪方面取得新突破。
  我们先后组织开展了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行动,重点打击行贿犯罪专项行动,查办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以查处土地出让、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等重点领域和领导干部、基层干部以权谋利案件为重点的专项行动,精准发力,精确打击,均取得了明显成效。
  从统计来看,去年浙江全省共立案查处职务犯罪嫌疑人1803人,其中处级干部111人,厅级干部12人,上级交办的省部级干部3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2亿余元。

  记者:追逃追赃是反腐败工作中的一项重点任务,也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浙江省检察机关在此方面有何成果?

  汪瀚:我们深入推进职务犯罪追逃追赃专项行动,成功缉捕或劝返“红色通缉人员”杨进军等职务犯罪在逃人员27人,其中境外在逃人员11人,名列全国前茅。

  记者:在反腐工作中,除了大力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检察机关加强预防工作也发挥了重要作用。浙江检察机关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开展得如何,请您介绍一下?

  汪瀚:我们在大力查办各类职务犯罪的同时,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联合省改委、省审计厅和全省百余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单位共同推进我省“四大万亿”和“五水共治”工程建设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并启动了在这些工程建设中开展“百个重大工程项目专项预防活动”,在干部中开展“百场案件剖析警示教育活动”,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发挥专业优势,深入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定期廉情分析报告、重大工程项目同步预防、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警示教育基地建设运行等工作,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作为各级党委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作用,使检察预防对策建议转化为各单位、行业系统的规章制度,努力遏制、减少职务犯罪。
  一年来,全省检察机关以案件剖析、检察建议、预防调查报告等形式推动省级行政部门相关制度建设3个,地方党委政府制度建设22个,发案单位或行业系统制度建设132个。

  记者:2015年,最高检部署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浙江检察机关在这项工作中有何亮点?

  汪瀚:去年初,最高检部署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浙江省人大常委会部署开展对检察人员依法履职、公正司法的专项司法监督。我们把2015年确定为司法规范化建设年,以开展两个专项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排查整改工作,以规范司法,保障和促进司法公正。
  在规范司法专项整治中,全省检察机关注重问题导向,抓住办案工作区、同步录像、出庭公诉、控申窗口、基层检察室、案管大厅等6个重点环节,采取全面开放接受外部意见端口、走访人大和其他司法机关、召开征求律师意见座谈会、开展规范司法情况专项检查、开展案件评查核查、开展涉案款物集中清理、开展“一案双卡”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等八大举措,核查了275件重点案件,并对58件重点案件进行专项评查。坚持边查边改,着力突破瓶颈,提升司法规范化水平。
  对省人大常委会专项司法监督调研反馈的问题及全省三级检察机关自查、互查反映出的问题,我们都一一通报有关单位,责成逐一解决。对排查中反映出来的重点难点问题,由院领导牵头专题调研,努力寻求破解途径。
  通过一年的专项整治,提升了检察队伍的司法理念,提升了全省检察机关的司法规范化水平,也提高了检察队伍的素质。

  记者:全面从严治党,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在狠抓规范司法行为的同时,浙江检察机关如何坚持全面从严治检?

  汪瀚:面对“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下检察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我们始终把队伍思想政治和纪律作风建设放在首位,着力打造高素质过硬检察队伍。全省检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浙江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信仰法治、守护公正”主题教育活动,设立“浙检英模大讲堂”加强典型引路,加强纪律作风督察,深化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法治信仰教育和纪律作风管理。
  我们把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作为核心,加强针对性业务培训,组织开展优秀公诉人等岗位技能竞赛发现、培养、使用业务领军人才,全省检察机关有3人获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群众最喜爱检察官等荣誉,4人在全国性业务竞赛中获得检察业务能手等荣誉称号。

  记者:通过您的介绍,我们了解到,2015年,浙江检察机关各项工作成绩斐然。请您谈谈下一步浙江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 


  汪瀚:好的。今年1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提出“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破解难题、补齐短板”的16字方针,进一步明确了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我们做好新形势下检察工作的根本指引。
  我们结合学习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等精神,在今年全省检察长会议上提出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浙江省委的“八八战略”总纲,主动适应形势新变化和经济发展新常态,切实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和破解难题、补齐短板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提升司法公信力、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融合度、检察工作专业化、信息化水平为着力点,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奋力开创浙江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我省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我们力争通过几年努力,实现与浙江省委提出的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同步,高水平推进全省检察事业发展。重点要做到“五个更好”:更好地把握检察机关的职责定位和主责主业,强化职能、突出重点,在法治监督上充分发挥作用,赢得共识、确立权威;更好地在浙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找准检察机关的立足点和着力点,特别是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稳定、保障民商发展、保障电商发展、参与社会治理等方面做到先行一步、走在前列;更好地顺应法治发展,在业务建设上强化改革创新,在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规范公开条件下强化反腐力度、建立健全业务工作规则和标准体系等方面走在全国前列;更好地利用浙江电子商务率先发展的优势,加快推进科技强检,在探索“互联网+检察工作”、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提升办案水平上更快一步、走在前列;更好地抓住司法体制改革的契机,突出抓好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使检察队伍的总体层次、业务领军人才的总量和影响力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


  记者:今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浙江检察机关有哪些工作重点?

  汪瀚:我们的工作重点就是要落实到努力为浙江省“十三五”顺利开局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上。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防控各类风险,保障G20峰会顺利召开。大家都知道,今年9月G20峰会将在浙江杭州召开,我们把保障G20峰会顺利召开作为今年重大政治任务,积极融入浙江省委维护安全稳定工作大格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检察环节维护安全稳定工作,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化解社会矛盾,参与社会稳定防控。
  二是提升与中心工作的融合度,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切实把握“五大发展理念”、浙江省委转型升级系列“组合拳”在法治领域遇到的突出问题,紧扣中心工作,找准切入点,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助推转型升级“组合拳”,主动融入创新社会治理,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三是继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加强职务犯罪预防。突出办案重点,坚决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这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领导干部职务犯罪。同时,围绕办案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更加注重立足类案的制度预防,侦查、批捕、起诉等环节都要重视发现案件中暴露的制度性问题,移送到预防环节,提升制度预防的效果。今年重点开展惠农扶贫领域、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专项预防调查,并在民营企业中启动“诚信发展,检察伴您行”专题预防。
  四是全面加强诉讼监督,提升监督权威。认真落实四中、五中全会部署和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行政诉讼法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诉讼监督工作,完善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格局,切实加强对自身司法活动的监督,提高监督质量,更好地维护司法公正,在保障权利、监督权力上更有作为,提升监督权威。
  五是全面推进检察改革,推进创新强检。把改革创新作为检察工作发展的驱动力,认真贯彻党中央、最高检和浙江省委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部署,全面推进四项司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包括检察环节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等诉讼制度改革;扎实推进创新强检,力求在工作方法、工作机制上创出更多的浙江特色、浙江经验。
  六是加强检察队伍和基层基础建设,筑实检察根基。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强基固本,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检察公信力建设、基层检察院建设、实施电子检务工程等,努力建设忠诚可靠、司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检察队伍,努力建设更有战斗力的检察基层基础,保障检察工作持续深入发展。

  记者:习近平总书记鲜明提出了“建设网络强国”的战略思想和目标任务。这足见党中央对互联网事业高度重视。曹建明检察长也明确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必须顺势而为,探索构建“互联网+检察工作”的工作模式。浙江作为互联网企业的聚集地,浙江检察机关如何借力?

  汪瀚:以互联网为龙头的信息化快速发展和深度应用已成为时代潮流,我们已经明确把信息化建设作为新时期驱动浙江检察发展的“发动机”,顺势搭上“互联网+”这趟“高铁”,做好“互联网+检察”工作这篇文章。
  浙江是互联网大省,既有阿里巴巴等互联网名企,也有世界互联网大会永久举办地桐乡乌镇,互联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总体水平更是引领全国,我们完全有条件、更有责任做好“互联网+检察”工作,利用好这些优势,在向科技要检力、向信息化要战斗力上走在前列。
  今年我们要抓住实施电子检务工程的契机,切实提升全体检察人员的互联网理念和思维,突出法律监督实战导向,坚持全省上下一体要求,重点抓好执法司法数据衔接、检察信息库建设运用、阿里巴巴、腾讯等平台战略协作以及互联网公共服务、公共形象建设等工作,真正使检察信息化水平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大力提升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

  记者:为做好“互联网+检察”工作,浙江检察机关还有哪些具体措施?

  汪瀚:做好“互联网+检察”工作,还要重视“互联网+”时代给检察工作带来的深刻影响,对利用互联网实施的各类犯罪依法整治,重点关注互联网金融和电子商务领域犯罪,依法审查办理相关案件,认真研究把握罪与非罪,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管辖、证据采集、证据固定等方面的机制制度,加强情况研判、积极参与防控,不断加强互联网刑事司法的能力和水平,更加有效地参与共治、保护创新。
  我们还要利用“互联网+”打好“开放牌”和“服务牌”,推进检察司法公信力建设。打好“开放牌”重要的一个方面是推进“阳光检察”,拓宽检察宣传工作思路,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闻舆论工作的最新指示精神,大力加强检察宣传工作,融合运用各种媒体特别是“两微一端”等新媒体讲好浙江检察故事,传播浙江检察好声音,传递浙江检察正能量。

  记者:针对浙江案多人少矛盾一直十分突出的情况,检察机关如何运用“互联网+”破解这一难题?

  汪瀚:今年我们要全方位系统研究这个问题,“互联网+”也是其中重要路径之一。如杭州萧山、义乌、永康、东阳等地探索运用远程提审系统,一台手提电脑+视频+数据线就可以足不出户实现对轻微认罪案件的提审、庭审,极大地提高办案效率。类似的探索,我们还有不少。总之,“互联网+”让我们脑洞大开,我们在“互联网+检察”工作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记者:今年,浙江检察机关在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和纪律作风教育方面,有什么新动作?

  汪瀚: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动作,我一一介绍一下。一是加强队伍的政治教育,强化队伍看齐意识。今年我们将强化对检察队伍政治方向的专题教育,确保检察人员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把牢正确政治方向,保持政治定力,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强化看齐意识,确保政令畅通,把讲政治、讲党性、践行“三严三实”的要求,落实到保障政令畅通上,自觉做到向党中央看齐、向最高检看齐、向省委看齐,向省院党组的决策部署看齐,把党中央、最高检、省委和省院党组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作为全省检察机关的龙头,省院要带好头,当好标杆。春节后上班第一天,我们就召开全院干部职工大会,我代表省院党组提出省院要在坚定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抓重点破难点推进工作发展、提升检察队伍司法能力、提升文明规范司法、打造和提升检察品牌、狠抓检察队伍纪律作风等六个方面为全省作好表率。
  二是下大气力补齐“能力恐慌”短板,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把“查找短板、补齐短板”作为重要工作方法,下大力气加强司法能力建设,补齐能力方面的短板,切实解决队伍“本领恐慌”问题。为此,我们今年将组织打擂台,每季度一次,每次组织10余名基层院检察长到省院报告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讲成绩、摆问题,检讨错误、学习先进,省院2至3名部门负责人参与、一起打擂台,亮一亮本部门和本条线工作,共同提高领导能力水平。同时,改进优化培训模式,探索更多开放式新平台,通过各种平台的训练,实现整体司法能力提升,并优化人才资源配置,促进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   

  三是开展两个专项整改,提升文明规范司法。今年我们将坚持把文明规范司法作为重要工作来抓,重点抓好突出问题的整改,确保取得看得见的变化。准备开展两个专项整改活动:保障律师会见权问题整改和文明办案问题整改,上半年就要完成。结合全省检察机关组织开展的查找“短板”专项活动,要着力查找规范司法方面的短板,健全文明规范司法的制度机制和长效治理。
  四是加强纪律作风教育,加大查办违法违纪力度。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始终牢记管党治党治检的主体责任,牢记浙江省委提出的“七个绝不允许”,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好检察队伍。抓作风抓纪律,抓实抓小抓细节。深入学习贯彻党内《廉政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真正把党章党规党纪刻在党员干部心上。“发一百个奖状,不如办一件案子”。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决推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坚决查办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等问题,对违法违纪行为严肃查处、严惩不贷。

  记者:本场访谈到此结束。谢谢大家关注!谢谢汪瀚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