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让我们脑洞大开”

10.03.2016  16:02


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汪瀚做客“看得见的正义”网络访谈

  在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义乌市、永康市、东阳市等地,检察官通过“一台手提电脑+视频+数据线”就可以实现对轻微认罪案件的提审、庭审,极大地提高了办案效率。

  “类似运用远程提审系统的探索还有不少。‘互联网+’让我们脑洞大开,我们在‘互联网+检察’工作方面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3月8日上午,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汪瀚做客十大新闻网站2016年第二期“看得见的正义”网络访谈时这样表示。

 

  要搭上“互联网+”这趟“高铁


  新的时期,位于互联网企业聚集地的浙江省检察机关,该如何借力构建“互联网+检察”工作模式?

  在汪瀚看来,浙江是互联网大省,既有阿里巴巴等互联网名企,也有世界互联网大会永久举办地桐乡乌镇,互联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总体水平处于全国领先之列。“浙江省检察机关有条件、更有责任做好‘互联网+检察’工作,一定要搭上‘互联网+’这趟‘高铁’,在向科技要检力、向信息化要战斗力等方面走在前列。”汪瀚说。

  汪瀚介绍,2016年,浙江省检察机关将抓住实施“电子检务工程”的契机,提升全体检察人员的互联网理念和思维,重点抓好执法司法数据衔接,检察信息库建设运用,阿里巴巴、腾讯等平台战略协作,以及互联网公共服务、公共形象建设等工作。同时,也要在系统研究解决案多人少问题中,开拓好“互联网+”这一重要路径。

 

  “涉网三领域”犯罪专项整治


  互联网并非净土,“互联网+”对浙江省检察机关服务大局提出了哪些新挑战?

  汪瀚说:“针对‘互联网+’时代出现的新情况,2015年,我们部署开展了通讯网络诈骗、P2P平台非法集资、危害电商发展犯罪的‘涉网三领域’犯罪专项整治。同时注重源头治理,服务好浙江信息经济和智慧经济发展。”

  汪瀚介绍,2015年,浙江省检察院及时出台意见,采取措施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运用职务犯罪查办与预防等职能助推创新发展。浙江省检察机关有关“大物流”、电商领域等犯罪情况分析报告,得到浙江省委肯定,促进了相关制度完善,助推了社会治理创新。浙江省检察机关着力查办严重危害创新发展的职务犯罪,为创新发展营造了廉洁、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对这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方面的努力,今年年初,浙江省委常委会在听取省检察院党组工作报告时给予肯定。在今年浙江省两会上,代表委员们给予了积极评价。

  “我们必须重视‘互联网+’时代给检察工作带来的深刻影响。”汪瀚表示,接下来,浙江省检察机关还将重点关注互联网金融和电子商务领域犯罪,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管辖、证据采集、证据固定等方面的机制制度,不断加强互联网刑事司法的能力和水平,更加有效地参与共治、保护创新。

 

  打好“开放牌”和“服务牌


  汪瀚表示,浙江省检察机关还要利用“互联网+”打好“开放牌”和“服务牌”,推进检察司法公信力建设。

  汪瀚说,打好“开放牌”的一个重要方面是推进“阳光检察”,大力加强检察宣传工作,融合运用各种媒体特别是“两微一端”等新媒体,讲好“浙江检察故事”,传播“浙江检察好声音”,传递“浙江检察正能量”。

  在打好“服务牌”方面,汪瀚表示,浙江省检察机关将更好地在浙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找准立足点和着力点,特别是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稳定、保障电商发展等方面做到先行一步。同时,还将更好地利用浙江电子商务率先发展的优势,加快推进科技强检,在探索“互联网+检察”工作,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提升办案水平上走在前列。

  “总之,我们要真正使检察信息化水平与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大力提升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访谈中,汪瀚这样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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