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我厅在都市快报开设第六个“浙江生态日”专版

01.07.2016  02:22

    

  

  

  全省百日环保执法专项行动两个月,温州、杭州、金华、绍兴、宁波五地立案查处的案件均超过700件。 

  一缕黄烟牵出93万元重磅罚单 

  放水半小时找到排污暗管 

  记者  潘杰  通讯员  杨贡江  杨哲 

  余亦创戴上手套,慢慢俯下身子,迎着恶臭,把矿泉水瓶伸进满是污物的化粪池,取出了两份水样。 

  这家非法金属标牌蚀刻加工点,隐蔽在苍南钱库镇兴华北路200号的民房后,使用三氯化铁产生的废水,却在地面难觅痕迹。余亦创访遍四邻,最终盯上了最不起眼的化粪池。 

  很快,检验结果出炉,重金属铜超国家标准三倍以上,涉嫌污染环境罪。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抄送检察机关,负责人被刑拘。 

  26日,全省百日环保执法专项行动满两个月。省环保厅统计,4月25日以来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5706件,同比增长了177%。其中,298件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58人,刑拘204人。 

  据了解,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省治水办、省建设厅、省农业厅和省环保厅领导带队,已开展40余组次的督查和暗访,检查了440余个点位。省环保厅分9批公开曝光了95个环境违法典型案件。   

  省环境执法稽查总队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重点围绕各市G20国际峰会环境质量保障措施落实情况、涉气行业违法情况、环境安全隐患等方面开展督查和暗访。 

  同时,加紧出台意见加强环境执法后督察,杜绝“一罚了之”情况;实行“一案双查”,一并追究相关责任部门存在的失渎职行为;制定《浙江省环境违法“黑名单”管理办法》,建立环境违法“黑名单”数据库并推进信息应用,提高环境违法成本。 

  最火眼金睛:一缕黄烟牵出牙签粗细的电阻  最高金额罚款:累计93万元 

  中环再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一家国有资本入股的明星企业,承担着绍兴市的生活垃圾和工业污泥的处置任务。 

  5月11日,一个举报电话打进绍兴市环保局:中环公司烟囱里排出的气体颜色不太对,有些发黄。 

  市环境监察支队执法科科长许马超等赶到企业一看,颜色确实不对:“按理说排出水蒸气都是冒白烟的,那天有点微黄,一般来说是硫超标。” 

  然而现场监测显示,硫化物的时均浓度只有2毫克/立方米,相比100毫克/立方米的控制限值,不能更优秀。不过,颗粒物(烟尘)浓度为37.3毫克/立方米,超过30毫克/立方米的排放限值。 

  “我们当时就起了疑心,一般企业控制到40-50毫克/立方米就够了,过分低只有两种情况,负荷不足,脱硫剂过量。”许马超说,短时间内加入大量脱硫剂,生产成本会很高,并不划算。 

  大伙一合计,有了一种假设:通知来检查前,硫化物严重超标,临时加量降低浓度。 

  执法人员提出要查看企业的自动监测站房,蹊跷的是,电源插头竟然脱落了,没有记录之前时段的监测数据。几乎同时,中控室的历史数据记录也被删除了。 

  调取的视频监控显示,就在执法人员到场前,有人悄悄进到站房里,又很快离开。一比对,这人就是企业的技术运维,当时着急去拆除检测设备上的一个电阻,不慎带到了插头。 

  牙签般粗细的电阻,被安装到数据采集仪的信号分配器上,从而改变输出电流大小,伪造自动监测数据(二氧化硫)达标的假象。 

  “加装这种电阻需要非常专业的人,我们也是请了专家才辨别出来。”许马超介绍,企业最后因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在线设备不正常运行等两个环境违法行为,累计处以93万元罚款。这也是专项行动以来,全省处罚金额最高的案件。 

  参与数据作假的王某某、郑某被移送公安机关,各被执行行政拘留10日。 

  最意外收获:查生活污水发现“牛奶水”偷排 

  5月27日,浦江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对县经济开发区内生活污水管网进行检查,在打开其中一个窨井盖时,井壁上一个排水口大量灰白色废水喷涌而出。 

  “这很明显是水晶加工产生的废水,我们本地人叫牛奶水。”参与执法的小高说,当时井壁上已经附着大量白色污染物,水面泛起层层泡沫。 

  顺着污水管网路线,执法人员连续撬开三四个窨井盖,初步锁定了几家嫌疑企业,逐一上门调查。 

  在对晶凯利水晶有限公司检查时,小高发现沉淀池里的废水有快速下降迹象,远看时一旁还放着水泵,走近后却消失了。费了一番周折,他们发现水泵已被放风的员工直接推进池子里。 

  证据面前,负责排污的管理人员承认偷排。原来,企业的水晶废水需要由清运车抽取,送往别处深度处理,一车费用要800元。为省下这笔钱,企业用水泵将沉淀池内的废水抽至厂区化粪池内,再流出至污水管网。 

  当晚9点,窨井排污口的水样结果显示:铅含量达196mg/L,超标196倍,远超三倍以上的量刑标准,涉嫌环境污染罪。案件连夜移送县公安局处理,排污负责人、操作工被刑拘,公司法人代表郑某等3人被行政拘留。 

  早在2015年2月,该企业就因违法排污被查处罚,是金华市新环保法施行后,首例对企业负责人和环境违法行为直接责任人员,实施行政拘留的案件。   

  最坚持不懈:放水半个小时找到排污暗管 

  正大机械厂,建在桐乡市区的城中村内,因为夜间加工产生噪声,周边居民意见很大。 

  5月18日晚上,市环保监察大队副大队长蒋驹裔带队到厂里突击检查,意外发现企业超范围从事铸钢件前道工序加工,即利用酸碱溶液进行表面处理。根据经验判断,这类加工会产生大量重金属废水。 

  令人沮丧的是,由于并未开工,昏暗夜色中没能发现排放废水的沟道。 

  离开后,蒋驹裔和同事们调取了大量资料,确认企业没有污水管网,有通过暗管、渗井排放的嫌疑。 

  6天后的早上,执法人员再次突击检查,沿着地面上的污水印痕,找到了车间西侧的平台下。在一处堆满杂物的角落处,发现了大量黑色液体和一个15厘米的洞口。 

  快速检测试纸一放,液体呈强碱性且铜超标。车间负责人朱某则一口咬定这只是以前留下的废气管道,对外已经封堵。 

  怎么办?蒋驹裔决定放自来水:“如果是堵住的,那么水就会满出来。” 

  结果,放了半小时水后,洞口始终没有满出来。而在几个可能出水口观察的执法人员有了发现,一个藏在草丛中的管道正排放黑色液体到厂区西侧的河道里,速率很接近自来水流速。 

  最终,朱某承认加工产生的废水就是通过地下暗管悄悄排到了小河浜里。由于是断头河,水草丛生,很难被察觉。 

  经采样检测,水样中重金属铜浓度为1.88毫克/升,超过国家标准0.5毫克/升三倍以上,涉嫌环境污染罪,被移送公安机关,朱某等被取保候审。   

  刑拘人数最多:7人  另有3人被网上通缉 

  5月30日,三门县环保局对县工业大道33号金属加工点突击检查时发现,其擅自从事废铜盆等金属退镀以及铜、银贵金属萃取工作。 

  更令人发指的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埋于渗坑的塑料桶内,溢出的废水则通过无防护措施的渗坑直接渗透至地下。 

  采样检测显示,塑料桶渗漏口废水的pH0.60、总铜348毫克/升、总锌4700  毫克/升、总铅26.6毫克/升、总镍152毫克/升,均严重超过污染物排放限值,涉嫌污染环境罪。 

  案件移动公安机关后,已刑拘7人,网上通缉3人,这也是目前全省单起案件刑拘人数之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