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部署实施“浙江无欠薪”行动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方案

09.09.2017  03:49

 

我厅部署实施“浙江无欠薪”行动

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方案

 

【本站9月8日讯】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浙江无欠薪”行动部署要求,近日,我厅下发《关于印发“浙江无欠薪”行动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结合我省水利工程建设实际,切实保障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

 

通知》要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从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健全投资项目决策机制、规范招标投标行为、强化水利建设市场监管等方面入手,优化服务、科学决策、加强监管,全面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工作的主体责任。2017年11月31日前,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我省的水利在建项目进行一次全覆盖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摸清全省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现状。针对检查发现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要建立清欠台账,对事实清楚的督促责任单位限期完成整改,足额支付工资;对于存在纠纷的,要积极协调解决。同时,要加大督查力度,对于拖欠农民工资企业和项目,要通过依法处置、信用惩戒等措施,督促其限期足额支付,切实保障水利建设领域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通知》指出,要进一步规范工程款支付,全面推行用工实名制及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落实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实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全面实行工资支付保证金差异化缴存办法,以及通过在施工现场设置工资维权信息告示牌等一系列具体措施,加快完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长效治理机制。

 

通知》强调,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失信惩戒和应急处置。要加强失信信息报送,对存在拖欠行为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罚,记录不良行为,由我厅报送水利部降低其信用等级,在市场准入、招投标等方面予以限制;要加大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力度,健全联动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惩治格局;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制定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