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去年查处2.4万件案件全国最多 涉案金额达7.6亿元

18.01.2016  22:09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以“微笑到品质”服务创业。(资料图)

   浙江在线杭州1月18日讯(浙江在线记者/陈铖 通讯员/沈雁 编辑/马丽红) 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全省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2015年全省工商部门共查处各类案件2.4万件,案值7.6亿元,主要办案指标继续位居全国首位。

   完善商业秘密机制 保护企业创新成果

  浙江省工商局局长冯水华介绍说,按照“案必查、稳准狠、点赞多”的要求,浙江连续开展打击商业贿赂、保护商业秘密、红盾网剑等经检执法专项行动,共查处各类案件2.4万件,罚没款3.35亿元,案件数和罚没款位居全国首位,有力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商业秘密作为最具独特性的知识产权,直接体现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企业创新驱动的引擎。2015年,全省各地坚持行政指导与执法打击相结合,查办了一批有影响的侵犯企业商业秘密案件,进一步推进了商业秘密保护社会化。

  2014年3月,仙居县永平工艺品厂一名设计师陈妙芬跳槽到仙居县丰富礼品厂工作,为了在新岗位上迅速站稳脚跟,她擅自使用了原来所在工厂产品的样品。

  根据这些样品,丰富礼品厂很快便生产出了12多万元的产品并销售。事情发生后,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此进行了调查,2015年7月16日,市场监管部门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对仙居县丰富礼品厂、陈妙芬分别给予处罚,仙居县永平工艺品厂的商业秘密得以保护。

  据了解,过去一年全省以完善企业商业秘密机制为突破口,建立“护密维权”联系点2765个,完成了省政府确定的“建成重点联系点2000个”的责任制目标。保护商业秘密的“浙江经验”在全国得到推广。

楼盘宣传材料中西南角绿地(箭头所示区域)实为4幢安置房。

   全省查处1571广告违法案 创历史最低 

  2015年,新广告法实施。浙江省工商局专门发布六条警示,有针对性地将当前广告发布方面集中违反新广告法的情况进行了归类、梳理,包括明星代言有了规矩、未成年人不得代言广告、广告数据需有出处、附带赠品需说清楚、刊播广告应亮身份、违法广告处罚更严等内容。同时,有力惩处了一批违法广告典型案件,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浙江在线记者之前曝光的“温州时代集团大地房地产”虚假广告一案,就是其中典型。

  2013年1月,该地产公司开发时代滨江楼盘时,在印制、分发的几千本楼书中,将楼盘附近安置房建设用地用绿色植物标示。结果房子造起来后,与楼书宣传的天差地别。

  此外,在产品品鉴会上,开发商还以楼盘一户型宣称全赠送面积达25.19平方米,而结构图上标示为书房图样(全赠送12.44平方米)的位置,经过相关测绘公司比对,实际上是U字型镂空。

  2015年6月,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认为时代集团大地房开的楼盘楼书及产品品鉴会上的部分广告宣传内容与事实不符,违反《广告法》第四条的规定,构成发布虚假广告违法行为,依法处罚86.6万元。

  据了解,去年浙江省工商部门完成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一期建设,共监测互联网广告453万条次,发现违法广告15万条次。去年全省共查处广告违法案1571件,全省广告违法率降至0.1%,创历史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