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市场监管主要办案数据位居全国首位 浙江工商确定今年执法关键词

18.01.2016  15:41

2015年全省工商部门按照“案必查、稳准狠、点赞多”的思路,紧紧抓住事关民生权益、公平竞争的重点违法行为,出重拳、抓整治、促规范。全年共查处各类案件2.4万件,案值7.6万亿元,主要办案指标继续位居全国首位。2016年浙江工商将以强化监管为核心,围绕市场监管领域的重点部位和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热点问题,进一步提升市场监管能力。

 

1 、关键词:商业秘密保护

保护企业创新成果开启浙江经验

典型案例:

陈妙芬是一位产品设计师,曾经任职于仙居县永平工艺品厂。任职期间,其掌握了该厂采取保密措施的鸟系列、蝴蝶系列等木质挂件的产品设计信息。2014年3月,陈妙芬跳槽到仙居县丰富礼品厂工作,为了在新岗位上迅速站稳脚跟,其擅自使用掌握的产品设计信息为丰富礼品厂制作了鸟系列、蝴蝶系列等系列的样品。

根据陈妙芬设计出的样品,仙居县丰富礼品厂很快便生产出了12多万元的木质挂价,并将其分别销售给浙江凯喜雅贸易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杭州索引进出口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事情发生后,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此进行了调查,2015年7月16日,市场监管部门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对仙居县丰富礼品厂、陈妙芬两个当事人分别给予处罚。仙居县永平工艺品厂的商业秘密得以保护。

 

评述:

商业秘密作为最具独特性的知识产权,直接体现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企业创新驱动的引擎。2015年,浙江工商科学部署商业秘密保护工作,为企业创新发展保驾护航。这一年,全省各地坚持行政指导与执法打击相结合,查办了一批有影响的侵犯企业商业秘密案件,进一步推进了商业秘密保护社会化。

过去一年全省以完善企业商业秘密机制为突破口,建立“护密维权”联系点2765个,完成了省政府确定的“建成重点联系点2000个”的责任制目标。商业秘密保护的“浙江经验”在全国得到推广。

2016年,浙江工商将启动商业秘密保护为主要内容的知识产权行动,一方面通过设立护密维权指导站,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商业秘密保护措施,提升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意识和水平;另一方面,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的打击力度,切实保护市场主体创新成果。

 

2 、关键词:打击传销

大了力度 多了平安

典型案例:

金华市中和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6月,于同年12月通过“可以有多维生活网”平台开始运作,以公司、区域代理商、加盟商家、会员为经营框架的消费返润模式吸取资金。

表面上,该公司打着合法旗号从事电子商务业务,实际在发展经销商过程中,以第三方交易平台形式经营,暗中以“拉人头”方式和“进货”消费返润模式设置准入门槛进行传销活动。

此间,其要求会员在进货专区购买至少5000K币的商品,才能获得合格会员资格并发展其他经销商,形成了从合格会员到十四级经销商,上级经销以级差可以获得下级经销商经营或消费收益的上下级层级关系。

经人举报后,金华市婺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进行了立案调查,结果发现中和联共发展各级经销商5890人,涉案金额达1亿元以上,其行为构成了《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第(二)、(三)项规定的传销行为。

根据《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八条规定的追诉标准,2015年8月4日,市场监管部门将案件移送至婺城公安进行查处。

 

评述:

打击传销活动一直是市场监管的重点方向。过去一年,浙江着力建立健全打传机制,以绿色、黄色、红色的“三色”预警机制为导向,全时段对县(市、区)打击传销工作进行监控,增强打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及时性,同时将打击传销纳入浙江省综治暨平安建设考核内容,定期对各地打击传销工作进行考评检查,提高了打传工作的主动性。

不仅如此,打传行动更是直面出击,有力地维护了浙江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2014年18个传销情况相对严重的县市区,如今都已成功摘帽;其中9个县市区成功创建为无传销县市区。据统计,2015年,全省办结传销活动案件227起,移送司法机关22起,移送人员54人,案值达1210万元,案件数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了567.65%。

2016年,浙江工商将加大对传销行为的打击力度,充分发挥传销“三色”预警机制作用,把传销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持续开展“无传销县(市、区)”创建工作,完成全省三年创建任务。

 

3. 关键词:整治商业贿赂

向市场腐败行为开刀

典型案例:

去年2月,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杭州天音计算机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在经营校讯通业务时存在向相关学校返利的行为。

经查明,天音是中国移动杭州分公司的服务代理商,为了保持及提高自身所代理的校讯通业务市场份额,其约定对于使用校讯通的学校,以运营商返还给当事人增值费的10%-15%作为维护基金,并以移动充值卡的形式向学校支付维护基金。

调查结果显示,截至案发时,当事人通过经营校讯通业务获取的违法所得已达199.2万元。为此,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二条及《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对杭州天音计算机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作出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199.2万元、罚款9.9万元的行政处罚。

 

评述:

商业贿赂行为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危害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和谐,加重了国家和人民群众负担,滋生了腐败行为,成为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2015年4月至10月,浙江以医药购销、教育、建设工程等领域为重点,统一组织开展商业贿赂整治专项行动,全省共立案查处商业贿赂案件253件,同时查处了一批较有社会影响力的案件。其商业贿赂治理经验,还得到了浙江省副省长朱从玖“商业环境的治理,有利于转型升级,要持续着力”的批示肯定。

2016年,浙江工商将创新办案模式和办案机制,推进商业贿赂案件的全省联动查处和区域协作查处,同时适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以点带面实现重点领域的有效突破。

 

4. 关键词:网络监管

市场监管新重点

典型案例:

经查明,当事人金华市讯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2014年10月始至2015年8月期间,通过刷单虚构交易的方式,为当事人客户提升诚信通会员交易等级勋章和网店产品销量排名,从而达到帮助其客户提升商业信誉,排挤其他竞争对手,进而提升当事人销售收入的目的。期间,当事人共为93名交易对象提供刷单服务,共计收取诚信通代运营服务费(含刷单服务)2069691元,单独刷单收入67624元,违法经营额共计2137315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属不正当竞争行为。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处罚款10万元。

 

评述:

2015年,围绕“网剑行动”专项执法,浙江共查处网络案件1028件。其中,浙江省工商局以交办方式对涉及淘宝经营者违法的26个案件线索交各地查办,有力打击了网络违法行为。

2016年,浙江工商将部署开展全省网络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打击网络侵犯知识产权、虚假宣传、违法广告、信息炒作、商业诋毁等各类违法行为,重点查处各类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等领域违法行为。

 

5. 关键词:打击消费欺诈

不能让这样的大虾在浙江生存

典型案例:

2015年,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重拳打击旅游市场违法行为。此间,该局通过抽调异地人员、上下联动、明察暗访、错时执法等多项有力举措,共查处旅游市场违法违规案件14件。

其中,对王某等7名经营者在提供餐饮服务中短缺斤两的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分别处以8千元至3万元的罚款;对路某等6名经营者在提供餐饮服务中对菜品种类做虚假表述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分别处以2万至5万元的处罚;对李某商业贿赂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处以3万元的罚款。一系列行动在社会引起了强烈反响,形成了震慑。

 

评述:

一直以来,在房产、美容、网络、保险、旅游等各个消费领域中,消费欺诈可谓时有发生。为了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浙江经济环境的健康发展,过去一年,浙江工商不仅开展了打击商业欺诈专项活动,还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消费者了解消费欺诈及其应对措施。

2016年,浙江工商将牢牢抓住消费维权这个热点,继续加大消费维权工作力度,改善消费环境、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增长。

 

6. 关键词:查处霸王条款

让公用企业更好承担社会责任

典型案例:

针对乡镇中小型供水企业较多,企业合同管理水平薄弱,合同文本过于简单而问题条款较为普遍的现状,2015年,在全省开展的供用水、电、气合同格式条款整治工作中,湖州市市场监管局多次与供水协会沟通,邀请第三方律师评审企业合同格式条款,针对其中水源污染免责、停水检修告知等条款向部分公司提出了修改意见,并制定《居民供用水合同示范文本(草案)》,进一步构建了供水行业格式条款长效监管机制。

 

评述:

2015年,通过格式条款备案制度来整治“霸王条款”成为市场监管的一项重要工作。其中,供用水、电、气企业合同格式条款规范整治工作更是浙江工商重点部署开展的六大专项执法行动之一。

统计显示,专项整治期间,共开展企业约谈328次,发放行政建议书159份,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52份,纠正涉嫌违法违规格式条款650条。经过专项整治,浙江供用水、电、气合同格式条款规范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供用水、电、气行业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通过合同格式条款备案工作,实现了合同格式条款监管长效机制的建立。

2016年,浙江工商将开展美容美发、汽车清洗、休闲健身等行业预付式消费侵权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整治消费领域格式合同霸王条款。

 

7. 关键词:打击假冒侵权

把假货打回原型

典型案例:

上海网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安防设备制造企业。去年,有人举报,其销售给中海石油宁波大榭石化有限公司的“”商标全天候组合箱是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是创正防爆电器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而网博销售的标有“” 防水防尘防腐控制箱经权利人鉴定市假冒产品。同时,网博销售“” 防水防尘防腐控制箱商品所标注的厂名创正防爆电器有限公司也冒用了他人的厂名。

2015年5月,宁波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上海网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商标侵权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7月,市场监管部门对上海网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处以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罚款108万元、没收、销毁标有“”商标的防水防尘防腐控制箱32套。

 

评述:

2015年,网络打假成为浙江查处假冒侵权行为的一项重点工作。此间,浙江工商等部门运用大数据和云计算等技术,针对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联合开展了专项打击行动。此外,浙江工商还与阿里巴巴签署了《联合打假合作协议》,共建打击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协作处理、案件协查、数据信息共享等协作机制。统计显示,过去一年,全省共查处假冒侵权案3588件。2016年,浙江工商将开展“红盾网剑2016”行动,严厉打击商标侵权、虚假宣传、信用炒作、商业诋毁等违法行为。

 

8. 关键词:新广告法

打造广告宣传新形象

典型案例:

温州时代集团大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温州当地的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其开发的楼盘时代滨江曾一度受到许多购房户的关注。2014年1月,时代滨江252名购房户向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实名举报信,要求对该楼盘涉嫌发布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予以查处。

当月,市场监管部门对此进行立案调查,经查明,时代集团大地房开于2013年1月开始印制、分发的2907本楼盘楼书中,将该楼盘的西南角方向应为安置房建设用地,却用绿色植物标示。

另外,在产品品鉴会上,时代集团大地房开以楼盘的“望江”户型为例,宣称137平方米的“望江”户型,全赠送面积达25.19平方米,而结构图上标示为书房图样(全赠送12.44平方米)的位置,经过相关测绘公司比对,实际上是U字型镂空。

鉴于这两点,2015年6月,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认为时代集团大地房开的楼盘楼书及产品品鉴会上的部分广告宣传内容与事实不符,违反《广告法》第四条的规定,构成发布虚假广告违法行为,依法处罚86.6万元。

 

评述:

2015年,新广告法实施。浙江省工商局专门发布六条警示,有针对性地将当前广告发布方面集中违反新《广告法》的情况进行了归类、梳理,包括明星代言有了规矩、未成年人不得代言广告、广告数据需有出处、附带赠品需说清楚、刊播广告应亮身份、违法广告处罚更严等内容。同时,有力惩处了一批违法广告典型案件,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据悉,去年全省共查处广告违法案1571件。

2016年,浙江工商将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新《广告法》贯彻实施为指向,协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一系列有针对性的专项执法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