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出台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 干好干坏不再一个样

21.01.2016  18:18
(资料图)

   浙江在线杭州1月21日讯(浙江在线记者/吴振宇 编辑/马丽红) 记者从省人力社保厅获悉,日前,省委组织部、省人力社保厅、省公务员局印发了《浙江省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加快推进公务员“日志式”管理平时考核工作。

  《办法》对公务员平时考核的内容、指标、程序和结果运用进行了规范,明确平时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为基本依据,考核公务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日常表现,平时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基础和重要依据。

  《办法》还规定,公务员的职务职级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等要参考平时考核结果。机关在提拔任用干部时,应充分考虑公务员平时考核情况,对未开展平时考核工作的单位核减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等。

  为适应信息技术的发展趋势,《办法》同时要求,机关应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和技术,结合机关局域网或办公自动化网络系统,积极探索建立公务员平时考核信息化平台,逐步建立并应用平时考核系统进行工作记实、审核评鉴、自动赋分、结果反馈和统计汇总等,提高平时考核工作的效率。

  2014年以来,我省加大“日志式”管理平时考核工作推行力度,目前,省直机关、全省人力社保系统、宁波市各级机关、杭州市直机关及区级机关、海宁市等市县已全面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这种考核机制得到了中组部、人社部的充分肯定。近日召开的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明确要求,今年作为公务员从严管理落实年,要让“日志式”管理平时考核实现市、县、乡机关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