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摊贩治理的法与情

28.05.2018  19:07

  长久以来,流动摊贩一直是城市管理工作中的老大难问题。传统管理中往往依赖扣押物品手段,采取集中整治方式,容易陷入“整治-反弹-回潮”的怪圈,不仅难以维持长效管理,而且扣押物品极易引起矛盾升级甚至不稳定因素。为解决这一城市管理难题,慈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创新思路,转变模式,给出了自己的答案。2014年6月以来,该局以即查即罚、无需扣押为切入点,以信息化数据库为依托创新推出流动摊贩常态化执法模式,有效破解流动摊贩管理顽症,在市容秩序提升上取得明显成效。
   高效执法 现场执法零冲突
  什么是流动摊贩常态化执法?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和《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慈溪在中心城区流动摊贩频发区、人流密集区等地划定32处重点管理路段(区域)作为试点,建立包含管理对象经营类别、身份信息、处罚情况等执法管理数据库,依托数据库信息对发现的流动摊贩立即适用简易程序进行现场快速处罚,并与司法联动完善执行保障实施体系,推进常态化执罚落地。
  为提高常态化执法效率,该局积极同相关部门对接,专门制定简易程序缴款书,精简无照经营简易程序办理流程,探索建立“现场开具罚单-银行窗口”两点一线快速缴款通道,方便罚款缴纳。同时,为推动常态化执罚落地,维护流动摊贩常态化执法的严肃性、权威性,市法院也强化了流动摊贩常态化执法的司法保障。针对多次拒不执行缴款的当事人,执法人员在诉讼时效期满前10日内办理申请强制执行催告审批,并由法院实施司法强制措施,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高频的管理、常态的模式大大提升了治理效果。在断开了扣押物品这根冲突导火索后,执法人员与当事人发生冲突矛盾的情况大幅减少,促进了城市的和谐稳定。
  市中心上林坊区片、妇保医院、商都等人流密集的重点区域,原来总集聚着流动摊贩,在常态化执法的推进中改变了面貌。
   一图一库 信息化治理成效显著
  慈溪综合行政执法局从2014年6月起通过广泛排摸、日常执法汇总、案件梳理等渠道建立流动摊贩数据库,目前数据库中包含管理对象918名,并衍生完善了重点区域流动摊贩批量查询、处罚多次的重点流动摊贩汇总、各执法队员办案数量快速浏览,流动摊贩活跃程度及处罚执行程度检测等功能。
  为方便队员现场查询数据库信息,慈溪综合行政执法局将PC端数据及功能相应精简,依托云技术建立手机端信息数据库,将流动摊贩相关信息集成为一张张名片导入云端,还可以查询处罚5次以上及3次未缴款的重点对象名单、处罚记录等信息。
  在日常管理中,当有新增流动摊贩,流动摊贩转业转行、流动摊贩被处罚等情况变化时,属地队员便及时更改相关信息,确保数据库实时更新。
  目前数据库中活跃经营的流动摊贩数量明显下降,中心城区活跃经营的流动摊贩为184名,仅占录入流动摊贩的20%,从6个月以上未被查处过的流动摊贩人员经营状态回访情况来看,目前已有139名流动摊贩在高压严管的态势下转业转行。
  2016年,慈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发了空间可视化平台,整合了举报投诉、执法督查、信息采集、巡查发现等多方数据,通过地图可直观反映流动摊贩经营的多发区域,经营时段等信息也可快速查询,通过数据的累积可以初步分析出流动摊贩经营地点、时间规律,便于有针对性的开展管理执法。一图一库的开发为流动摊贩管理提供了充分的信息支撑,向智慧管理又迈进了一步。
  截至今年3月,中心城区累计办理简易程序案件4104起,占全市同类案件79.0%。全市流动摊贩简易程序案件5198起,占全宁波市同类案件数量40%,经过近4年的努力,重点区域鲜见流动摊贩,流动摊贩年执法量平均以17%的速度下降,2017年的执法量已降至前3年年均执法量的一半。
   疏导服务 为摊贩交易找出路
  流动摊贩存在的根源是因为需求的存在。如何应对这些需求,明晰不能触碰的管理底线后,对切实有需求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主动强化服务意识,积极整合行政资源找出路,会同所属镇(街道)与菜场管理部门及周边企业沟通协调,通过设置便民摊位、开辟农贸市场自产自销区、引摊入企等举措强化疏导。
  自2014年起,为满足梅农和市民实际需求,进一步规范杨梅交易秩序,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会同属地街道每年在城区设置杨梅交易临时疏导点成为慈溪杨梅季节的传统,梅农不用再为了找合适的销售地点东奔西走,也方便城管执法部门统一管理。
  为从源头解决海关北路发达电器厂流动摊贩聚集的问题,针对周边配套不足和厂区员工有需求的实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积极与发达电器厂联系沟通,把部分流动摊贩引入了厂区食堂内经营。此外,市局会同有关街道(部门)在华胜北路、龙山滨海区、周巷农贸市场周边等区域均设置了疏导点。
  城市的管理,光靠职能部门不行,为此慈溪综合行政执法局积极发动村民、城管义工、马路市场周边商家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流动摊贩治理劝导。与村(社区)签订马路市场治理共建协议;在疏导摊位中推选“摊点长”,实行疏导摊位自我管理;引入村民力量管理马路市场等举措,通过社会共管强化了治理效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作者系省城市化发展研究中心 吴怡 吴文勇 王亦挺 编辑 张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