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审计建议促进科技经费实现“三个优化”

21.01.2016  12:37

 2015年,洞头区审计局对区科技经费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审计意见积极整改,助推洞头区科技创新事业健康发展。

一、优化资金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按照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对历年科技计划项目与资金进行清理,对部分做结题、终止处理的区科技计划项目不再拨付剩余科技经费。整合科技孵化器建设资金和科技金融专项资金,及时兑现民营科技孵化器补助资金、科技贷款贴息资金等科技优惠政策。上缴财政历年科技项目结余资金479.85万元,使资金的使用更加合理有效。

二、优化管理办法,发挥资金导向作用。针对反映的科技经费创新补助经费支出比例偏低,三年总支出仅占总收入的4.19%等问题,促进科技局出台了《洞头区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开展创新券试点工作,发放“科技红包”,今年我区发放创新券100万元,发挥了科技资金的导向作用。

三、优化验收检查,促进监管落实到位针对县级科技项目验收专家少,个别科技项目存在互相验收等问题,区科技局加强了项目验收管理,重大项目邀请合肥工业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等大院名校的专家和财务专业人员参加项目验收,避免项目相互验收。区科技局还强化了经费使用管理,对部分重大项目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绩效评价和经费审计,将结果作为以后年度立项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