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司法局四措并举2015法律援助工作再上新台阶

05.02.2016  10:17
              2015年,乐清市法律援助中心紧紧围绕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提高法律援助质量三个重点,全面履行法律援助职能,努力为弱势群体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切实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2015年,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99件,其中民事案件76件,刑事案件623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180.43万元,接待来电、来访法律咨询4696人次。
              一、紧贴民生,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
              一是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将劳动保障、婚姻家庭、教育医疗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二是扩大转交商请类案件,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为加强和规范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市法律援助中心认真审查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对未成年人、盲聋哑、精神病人等通知类案件及时提供法律援助,同时扩大接收人民法院转交的商请类刑事案件,2015年共受理商请类案件213 件,商请类刑事援助案件大幅攀升。
              二、优化服务,提升法律援助工作能力
              一是进一步加大投入,改善中心窗口硬件设施建设,委托软件公司对触摸屏内容全部进行更新,落实公共场所禁烟规定,创建“无烟接待大厅”,提升窗口服务形象。二是充分调动司法所基层人员参与法律援助的积极性,分流接待、受理等工作,减轻中心工作压力。如在柳市、虹桥人口密集大镇增添智能触摸显示机器,方便群众查阅办理各类法律援助事项和流程,窗口由司法所工作人员轮流值班外,每月15日还由律师在窗口开展免费法律咨询接待服务。三是针对法院案件受理制度从立案审查制改为立案登记制的改革现状以及法律援助案件将可能随之增加的实际,积极与财政做好沟通协调工作,联合发文《2015年乐清市法律援助中心补贴发放标准》,进一步提高办案补贴标准,提高律师办案积极性。
              三、加强监管,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
              一是进一步规范审查、审批、指派等各个环节,推进法律援助规范化、标准化和优质化建设,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量。二是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工作。市法律援助中心根据上级要求,组织开展研讨会,研究讨论在案件流程、案件材料和案件归档中存在的一些实际问题。通过查摆问题,及时予以纠正,严把“三关”实行三个制度,推进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标准化管理,提高法律援助工作实效。三是加强培训,提高法律援助队伍专业水平。开展法律援助骨干团和青年律师技能培训。邀请资深律师就律师如何办理刑事案件实务与技巧方面进行教课,并就律师办理援助案件存在的问题和需改进的问题进行通报,对律师如何执行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标准进行培训。四是加大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工作组织力度,提高案件旁听率,继续挑选一批可听性强、案件难度大的案件,组织中心工作人员和志愿者律师参与旁听。今年听庭33件,回访受援人57件,满意率达100%。
              四、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法律援助公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
              一是通过在援助中心建立法律援助专栏,有条件的法律援助工作站(点)设立形象展板,全市17个镇街、重点社区及人流密集公共场所60个法律服务便民驿站放置法律援助宣传手册,确定专人及时进行更新,让广大群众更好地了解法律援助制度和程序。同时还在全市160个公交站台站牌以漫画图片形式设置123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二是充分运用“法律援助QQ群”平台、“门户网站雁荡法治网咨询平台”,及时公布法律援助动态新闻等,全面开展法律宣传和法律援助服务,开通“乐清市法律援助中心微博”,宣传法律知识并解答网络咨询,截止目前发布微博1083条。三是畅通咨询服务渠道,广泛运用电话、手机、网站等搭建咨询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咨询服务。以12348服务热线分区落地和专线系统平台更新升级为契机,增加服务大厅值班律师,选派业务能力强的法律援助人员解答法律咨询,规范服务流程和标准,提高咨询服务质量。四是借助媒体大覆盖面进行宣传。如在乐清日报开设“法援知识知多少”专栏。针对哪些事项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公民如何申请援助等事项进行公示,通过乐清电视台经济生活频道、乐清电台民生995等新闻媒体,宣传法律援助制度和先进典型,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宣传的效果。(乐清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