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法制办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普法工作专项组会议精神

20.05.2015  12:53
              为确保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推进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普法专项组第一次会议精神取得实效,自治区法制办从工作实际出发,围绕“法在身边·法治北疆”这一主题,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宣传实效,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机制,重点做了以下五项工作:


  一、召开专题座谈会,强化法治理念


  按照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自治区法制办党组于3月4日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重要讲话精神和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并结合实际工作对《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仲裁法》等行政法规进行了拓展学习。


  二、加强组织领导,做好三个结合


  法制办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和普法专项组第一次会议精神的基础上,成立了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普法任务工作台账,努力做到“三个结合”。一是结合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把握全社会对法制宣传教育的根本需求,建立健全法制宣传常态机制;二是结合工作特点,根据法制办工作实际,制作法制宣传栏,每半月更换一期,突出宣传重点和特色,营造“学法律、用法律”的良好氛围,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三是按照2015年全区政府法制工作要点,将法制宣传工作纳入2015年法制办的工作重点,从严从实落实法制宣传工作。
1、在立法工作方面。2015年法制办立项进行起草、修改、审查的政府规章和行政法规15项,进行调研的项目13项。在立法的过程中,我办采取开门立法,在门户网站上公布草案内容,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保障人民群众对立法工作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群众参与立法的过程,也是对法律知识学习的过程。2、在行政复议方面。我办对行政复议应诉案件采用信息化管理,实行“零报告”和季通报制度,将行政复议流程和行政复议决定在网上公开,便于案件当事人查阅。我办还在门户网站上公布含有复议文书和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指南》,为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提供方便。在处理行政复议案件时多次召开听证会,在听证会上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同时我办还将典型案例进行剖析后汇编成册,发放给全区行政复议人员,提升复议人员理论水平。通过听证会、典型案例分析和编写典型案例汇编等方式宣传法律法规,真正做到以案释法、以案普法。3、在行政执法方面。按照自治区党委安排,法制办每年对全区12个盟市和自治区政府部门具有执法权的委、办、厅、局推进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进行严格考核。由于各委、办、厅、局针对不同的执法对象和服务对象行使执法权,法制办在考核过程中督导各委、办、厅、局对执法对象进行基本法律知识普及,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宣传教育,从而提升执法对象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三、分析研讨案例,提高业务水平。


  法制办组织行政复议处、执法监督处、备案审查处、行政指导处以及法律顾问委员会等相关人员,以“议案例·学法律”为主题展开研讨。点评会上,行政复议处总结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敏感热点问题,并对下一步如何解决群众关心的切身利益问题进行了分析。同时,遴选出3个具有代表性的案例进行分析研讨,与会人员都积极发言、各抒己见,充分运用法律知识,针对同一案例从不同角度发表不同观点,阐明各自的理由和依据,达到了取长补短、相得益彰的效果。做到办主任、分管主任、处长带头抓法制宣传,带头抓立法,带头办理政府行政复议案件。


  四、狠抓业务培训,夯实执法基础。


  一是深入基层开展培训。为了不断提高政府及各部门法制工作机构干部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全面提升行政机关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我办开展了覆盖全区各级各部门的依法行政实务培训。组织办内业务处的骨干力量,围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规范性文件审查监督等工作,深入到各盟市和旗县,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这种形式的培训,既减少了培训费用、降低了行政成本,又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受到基层同志们的普遍欢迎。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争取年内实现培训工作的全覆盖。二是强化专业培训。我办针对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分管法制工作的领导,法规处处长和行政执法任务较重的业务处相关人员及呼市各级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工作人员,举行了依法行政培训。三是适时开展集中培训。今年我办将组织多次行政执法人员申领行政执法证件培训,在培训中会把最近新修订和颁布的环保法、新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作为培训重点,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多元化的培训不但有效提升了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更为“谁执法谁普法”打下牢固的法律知识基础。


  五、创新宣传方式,扩大普法效果


  2014年以来,我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入,建立了全面详实的权力清单,明确了具备行政权力的主体,规范了行政权力的运行。为了便于群众了解权力清单的设定、运行、调整,2015年3月10日,我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专门向社会公布自治区本级行政权力清单。4月20日,我办举办盟市、旗县(市区)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建设的工作专题培训班,就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建设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对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进行专门解读。这一举措既便于群众对行政权力运行进行监督,又客观上达到了宣传法律知识的效果,倒逼具备行政权力的部门规范运用权力,真正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做尊法的模范;真正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做学法的模范;真正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做守法的模范;真正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做用法的模范;真正做到“有权不任性”。


  下一阶段普法工作重点:按照自治区党委推进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普法专项组总体部署安排和要求,结合法制办工作实际,下一阶段将重点推进以下十个方面工作。一是落实好党组中心组成员的学法制度。建立和完善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并将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政府规章列为学习的重要内容。二是加大对出台的《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权力监督管理办法》的培训和宣传力度,使更多的群众了解权利运行的管理机制。适时将在国家行政学院组织各盟市,各委办厅局分管政府法制工作的领导及法制机构工作人员进行依法行政培训班。三是围绕政府立法工作,加强重点领域政府立法的宣传工作。四是围绕规范性文件改革工作,全面实行自治区本级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选定条件比较好的地区做好试点宣传工作。五是围绕自治区政府法律顾问改革工作,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体系建设,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宣传工作。六是围绕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加强“信息宣传联络员”责任意识,做好“依法行政典型案例”信息上报工作;同时针对全区行政执法证件换证工作,做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执法理念教育的宣传。七是围绕依法行政指导工作,做好“县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培训”宣传工作,做好推动政府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法治政府的好做法、好经验的宣传报道工作。八是围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做好“增强法治思维水平、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创建工作,抓好典型依法行政事例和“六五普法”的宣传报道。九是围绕加快建立健全普法讲师团工作,组织好各类法律咨询、法律讲座、法治宣传等专题活动。十是围绕政府法制工作实际,做好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有关政府法制等工作的宣传报道。